剖宫产瘢痕妊娠,作为一种特殊的生育情况,对于许多家庭来说,无疑增加了额外的经济与心理负担。关于剖宫产瘢痕妊娠是否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瘢痕妊娠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这是因为瘢痕妊娠作为生育过程中的一种医疗情况,其相关医疗费用应当被包含在生育医疗费用之内。因此,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面临剖宫产瘢痕妊娠时,是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
剖宫产瘢痕妊娠生育险报销吗 (一)

答法律分析:根据《关于明确贵港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相关问题的通知》(贵人社发〔2017〕6号)第二点中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流产、分娩直接相关的住院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如您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且生育保险是正常缴费状态的,则瘢痕妊娠住院做人流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职工生育保险予以支付。另,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第二十九条第4点解读中规定:实施人工流产术属于生育不予支付范围。如您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现行政策则瘢痕妊娠做人流手术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医保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的区别 (二)
答法律分析:
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的区别如下:
1、生育医疗费是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是给女职工在提供的“工资”确保她们的基本生活;
2、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办理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去相关部门申请才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法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法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险包括什么 (三)
答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前者包含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后者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公务员生育险 (四)
答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什么和什么 (五)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包括职工生育时所支出的检查费、医疗费、护理费用等;而生育津贴相对于产假工资,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产假期间的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报销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天枢律网 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