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来源

介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为中国土地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逐渐成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一环。这一概念的提出与实践,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支撑。本文将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定义出发,重点探讨其土地来源,并对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总结。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定义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以及其他相关手续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市场主体,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并用于兴办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产业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这一类型土地的利用,不仅有利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来源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量建设用地整理
通过对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如废弃工厂、老旧宅基地、闲置学校等,将其转变为符合规划要求的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一过程需严格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
2.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配
在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调配,将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满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求。这要求地方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分配指标。
3. 低效用地再开发
针对部分低效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如产能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用地,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推动其转型升级或置换为更高效益的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土地价值,还能促进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4. 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
在部分地区,通过建立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市场,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在不同区域间流动,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机制能够激励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注意事项:
在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确保土地征收和流转程序的合法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防止耕地非农化;三是加强规划引导,确保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区域发展规划相衔接;四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土地市场乱象,保障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通过上述措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 1、集体土地供地方式
-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3、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是哪些
- 4、关于农村“三块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5、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何规定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来源的相关问答
集体土地供地方式 (一)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供地方式可以通过协议出让或者招标、拍卖。就是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协议方式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者支付相应的出让金,国家把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二)
贡献者回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用于非农业自用建设的特殊土地类别。以下是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几个关键点:
土地类别:主要包括乡公益事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
所有权归属:这类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使用权,但使用期限并未明确规定。
使用权限制: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在非农业经营性项目上受到限制,一般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给非农业用途。但在特定情况下,如企业破产、兼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进行合作经营时,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提出申请后进行使用权转移。
申请流程:对于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用地需求,需要乡政府审核后,向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乡土地使用需遵循总体规划,用于企业建设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联营时,也需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划要求。
管理目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旨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民权益的保护,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划要求来规范土地的使用。
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是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般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通常包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和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关于农村“三块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四)
贡献者回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以下是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具体解释:
定义与用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专门用于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建设工厂、民宿、旅游设施等。
流转与入市:自2004年起,国家开始逐步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和入市机制。《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出让、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甚至可以进行转让、互换、抵押等操作。
入市试点与现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至今仍处于逐步扩大范围的阶段。虽然政策在不断推进,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如政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零星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未来展望:随着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完成,国家正在通过试点探索盘活农村资源资产的路径。预计未来510年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将有重大突破,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振兴。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何规定 (五)
贡献者回答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依法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网友咨询: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的一类,其他两类为宅基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
律师补充:
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使用期限、交易价款支付、交地时间和开工竣工期限、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约定提前收回的条件、补偿方式、土地使用权届满续期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并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未依法将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合同的,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依法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天枢律网 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