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改执行时间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改执行时间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于哪一年?( ) (二)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29日,该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其目的在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订后的法律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劳务派遣业务条件、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等内容。

2008年1月开始对劳动法有所休改,谁能否说新的劳动法与旧有哪些变动 (三)

贡献者回答2008年1月并没有所谓的“新劳动法”的颁布,而是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订,与旧的《劳动法》及之前的《劳动合同法》相比,主要的变动包括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法》的明确与细化:

签订合同的规范: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等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经济补偿的明确: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新法明确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和标准,增加了对劳动者的保障。

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

劳务派遣的限制:新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限制了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并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非全日制用工的规范: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这部分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执行与监督机制的强化:

执法力度的加强:新法强化了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对违法用人单位的处罚更加严厉,旨在提高法律的威慑力。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在劳动争议解决方面,新法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以便更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变动是针对《劳动合同法》的修订,而《劳动法》作为基本法律框架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同时,地方可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作为对国家法律的补充和完善。因此,在具体应用中,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理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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