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 二、婚后房产分割原则
- 三、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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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婚后房产分割

一、引言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2025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为离婚房产分割提供了更为详尽的法律指引。此次修订特别关注了房产加名、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等热点问题,力求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上,实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二、婚后房产分割原则
共同财产原则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后购房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购房资金来源于何方,或是由一方还是双方出资。这一原则体现了婚姻关系中的平等与互助精神,确保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公平地分享共同创造的财富。
特殊情况处理
然而,也存在例外情况。例如,一方婚后全款用婚前个人积蓄购房,如能证明出资来源属于个人财产,该房产可视为个人财产。但考虑到婚姻生活的复杂性,法院在判决时还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三、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
全额出资
对于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情况,《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了处理规则。若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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