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后是否仍能带孩子的探讨

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后是否仍能带孩子的探讨

一、引言

抚养权

探视权

是两个在法律上既相关又独立的概念。在很多涉及离婚或分手的案件中,特别是当女方选择放弃孩子的

抚养权

时,这些概念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本文将深入探讨女方放弃抚养权后,是否仍然有权利带孩子的问题。

二、抚养权与探视权的法律定义

抚养权

通常指的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日常生活照顾、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

探视权

则是指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的与孩子见面交流、共度时光的权利。这两者在法律上是明确区分的。

三、女方放弃抚养权后的法律地位

当女方选择放弃

抚养权

时,她实际上是在法律上放弃了对孩子日常生活的直接管理权和决策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就此中断,也不意味着她完全失去了与孩子相处的机会。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会保障未获得抚养权一方的

探视权

,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双方的爱与关怀。

四、女方带孩子的可能性与限制

尽管女方放弃了

抚养权

,但在探视时间内,她当然有权利与孩子共处,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如孩子的特殊需要或抚养方的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允许更灵活的安排,比如临时带孩子。然而,这些都需要基于双方的协商和法院的裁决,不能单方面决定。此外,女方在行使

探视权

时,也应遵循法院的判决,尊重抚养方的权益,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

五、保障孩子最佳利益的原则

在处理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时,法院始终将

孩子的最佳利益

放在首位。这意味着,无论是抚养权的授予还是探视权的安排,都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他们的情感需求、成长环境和未来发展。因此,女方在放弃抚养权后能否带孩子,以及带孩子的具体方式和时间,都将受到这一原则的指导和约束。

六、总结

综上所述,女方放弃

抚养权

并不意味着她完全失去了与孩子相处的机会。在法律框架内,她仍然享有

探视权

,可以与孩子共度时光。然而,具体的安排需要基于双方的协商和法院的裁决,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应始终保持理性和尊重,以孩子的成长为重。

女方放弃抚养权后可以再要回吗?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

贡献者回答女方放弃抚养权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再要回,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女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女方在离婚时放弃抚养权后,如果后悔并希望重新获得抚养权,她是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但是否能够成功变更,需要看具体情况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途径

双方协商:

这是最简单、最快捷的方式。女方可以与男方就变更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协议中应约定男方支付抚养费及探望权事项,以及教育、医疗费用承担等。

变更抚养权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抚养权。诉讼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并提供适当的证据。这些条件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以及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注意事项变更抚养权对子女的生活、精神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法律设定了一定的条件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女方应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确保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是有益的。如果女方希望通过诉讼方式争取抚养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女人离婚应该带孩子吗 (二)

贡献者回答女人离婚应该带孩子吗

女人离婚应该带孩子吗。很多女人在面对离婚的时候,最纠结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毕竟是自己怀胎十月,用了半条命生下来的,以下分享女人离婚应该带孩子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人离婚应该带孩子吗1

一、女人离婚就不应该要孩子

女人离婚后带的不是孩子,是一个拖油瓶。如果你把孩子带回去抚养,不仅加重了你的生活负担,还要麻烦老人帮忙带孩子,然而你的前夫会变得潇洒自由,毫无压力,那不是便宜了对方,最终受累的是自己。

想不通那些离婚女人为啥要孩子,为此都闹到了法院,选错了人赔进了青春,难道还想要后半生继续劳累吗?

有人会说你不带孩子,孩子以后跟你越来越疏远,怎么可能?从自己身上跳下来的一块肉,还担心以后孩子不跟你相认吗?

二、宁愿以后不结婚,也一定要孩子

反方认为女人离婚不要孩子是一种自私的行为,不管怎么样孩子跟着妈妈才是最好的,万一跟着爸爸,爸爸这边又再婚给孩子找了一个后妈,如果后妈不喜欢孩子怎么办?

一般情况男人都不会照顾孩子,让他们带,谁知道会养出个怎样的孩子,综合来看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还是要跟妈妈过。

其实万事都有两面性,不如听听下面的故事:

三、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妈妈

小王跟自己的前夫是网上认识的,两个人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尽管两边父母都很反对,最后用“死”逼迫他们妥协。

婚后两个人的生活很恩爱,天天黏在一起,直到孩子的出生,夫妻之间的矛盾点彻底的爆发了,加上婆婆亲人在一边加油添醋,最后选择了离婚。

至于孩子有谁抚养这个问题,小王主动选择放弃了,因为她觉得自己工作和经济都不如前夫,担心不能给孩子提供好的成长环境,孩子跟着爸爸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都会过得很好。

让孩子跟着爸爸过,并不是放弃了孩子,而是爱的一种表现,离婚之后小王每周五都放把孩子接回自己家过两天,平时孩子吃饭穿衣没能照顾到,但在孩子教育方面一点都没有拉下来,跟孩子保持朋友般的沟通关系,跟孩子讲清楚父母之间是为什么离婚的,让孩子理解体谅父母

千万别在孩子面前抱怨这个埋怨那个,仇恨的思想只会使孩子产生负面的情绪,距离不能代表什么,孩子对你的爱也不会减少,也不会影响到孩子以后的婚姻观。

四、 一定要孩子的抚养权

小陈正好跟上面的那个妈妈相反,她跟老公认识了十年最终步入了婚姻殿堂,为了方便照顾孩子,小陈做了全职妈妈。

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发现自己的老公出轨,一怒之下小陈选择离婚,并提出孩子要由我来抚养,她觉得做不了好老公,自然也就成为不了一个好的父亲,毕竟是因为男方的错,经过调解判定小陈如愿得到了儿子,还有一套房子。

离婚的时候儿子只有三岁,自己要赚钱就找了一份工作,孩子只能由姥姥姥爷照看,为了能给儿子好的生活,拼命的赚钱养家,工作压力大,时常在孩子面前骂前夫的各种不是,渐渐地孩子受到影响了,认为一切都是爸爸的错误,每次父亲想要带他出去玩,他都避而远之。

等到孩子上了高中, 跟着社会上面的人学坏了,又是吸烟又是喝酒的。

不要觉得离婚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觉得自己才是那个最委屈的人,其实最难过的是孩子,离婚之后,跟谁在一起过日子不重要,重点是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女人离婚应该带孩子吗2

1、如果没有经济能力,最好不要。

这两天《高管被控性 侵14岁养女》的新闻,掀起轩然大波。

一个公司高管,法律高材生,知法犯法,收养了一个女孩,对这个孩子做了恶魔般的事情,女孩几次报警都没有立案,多次自杀未遂,整天都生活在恐惧中。

法律一定会严惩坏人,可是,造成这个悲剧发生的罪魁祸首,还是这个女孩的妈妈。她说,为女儿找养父是为了“冲灾”。

而实际上,她应该是没有能力抚养女儿,以为找了一个有钱的养父,就能让孩子过上好生活,受到好的教育,没想到亲手把女儿推向了万丈深渊。

很多女人,因为离婚后,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就尽快找一个男人嫁了,经济上需要对方的支持,女人带着孩子一般都很忍气吞声。就是因为这样,继父欺负孩子的新闻比比皆是,尤其是小女孩,更加的危险。

所以说,女人你如果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就不要争取了,爸爸也是孩子的监护人,照顾孩子,抚养孩子也是应该的。

经济上没有能力,在精神上多付出就行了,多关心孩子的动向,经常和他沟通交流,让孩子感受到,即便是父母离婚了,他同样能享受到父爱母爱。

这样也是让孩子健康成长的一种方式。所以说,没必要纠结,只要能让孩子健康成长,比什么都重要。

只要处理得好,即便是父母离婚了,孩子也一样心态健康。所以,不要在离婚后,夫妻间就像仇人一样,这样只能给孩子带来阴影。

2、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对妈妈是非常依赖的,在成年之前,妈妈的陪伴是很重要的,妈妈的心思是比较细腻的,能够照顾孩子比较周全。

爸爸一般是在性格养成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通常在生活上,还是妈妈照顾的更好。

如果女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能力抚养孩子,那就尽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当然,如果有了新的婚姻,也不能够忽略孩子的心理变化,及时和孩子沟通,处理妥当了,孩子一定会接受的`。

更重要的是,重组家庭,尽量不要让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这样只能增加彼此的矛盾。

换位思考一下,谁也不愿意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责任,给自己增加压力。所以心态放平和,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同时,也不要拿孩子当借口,不寻找新的生活,不面对错误的婚姻,这样时间久了,孩子的心理负担会很大,心理成长也会有影响的。

3、在此,提醒离婚时想要孩子的女人:做不到这一点,就别冲动。

那就是,你要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能力。

无论如何,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过得更好。同样,子女也希望父母能够幸福。

在不能确保能给孩子幸福生活时,不要着急要孩子,如果有了孩子,婚姻出了问题,也不要因为孩子,就不去积极的面对。

所以,女人在离婚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不要试图拿孩子赌气,威胁,这样只能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为了孩子好,更要去理智的对待抚养权的问题。

女人离婚应该带孩子吗3

一、聪明女人离婚不看孩子

如果从现实的角度来说,女人离婚了还带着孩子就是给自己带了一个拖油瓶,本身就不再是高傲的你还要有个拖后腿的,所以离婚了,狠心的女人为了自己的以后一般都不愿意带着孩子生活,因为她会有自己重新的开始。

也基于现在的男人对于离婚女人的态度与看法。离婚男人很难接受带孩子的离婚女人,条件好点的找个未婚或者未生育的还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实在条件不怎么地的也愿意找个离婚不带孩的女人,让她带自己的孩子;相对来说,离婚带孩的男人宁愿不再婚也不想找个离婚带孩的。

除非女方的孩子已经独立工作了,不过这样的女人也快50了吧。也只有50离婚男人考虑了(自己的孩子也独立工作了)。还有极少数离婚带孩男人会考虑离婚带女孩的女人,这部分男人自己条件也不怎么地。至于带男孩子的离婚女人基本没男人考虑了。

二、离婚男人的心理

1、不带孩子的离婚男人希望找未婚或离婚未生育或离婚不带孩的女人

2、带孩子的离婚男人希望找未婚或离婚未育或离婚不带孩子的女人,勉强考虑离婚带女孩的女人(极少数)

3、50岁自己孩子独立工作的离婚男人可以考虑离婚带孩子的女人(前提是女方的孩子也独立工作了)

就目前看来,周围离婚带孩的女人改嫁的很少,无论带的男孩还是女孩,少数改嫁的都是带女孩的,而且后婚的丈夫也都是离婚带孩的,岁数比她们大很多。所以,女人离婚的时候千万别要孩子,这样改嫁会容易些。

三、、离婚不要孩子的女人

1、自私

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这不是自私是什么。十月怀胎,冒着生命危险生下来的骨肉,怎么能这样放弃,只有看在我自己的身边,我才能放心,不然交给谁我都不放心。如果放心的下,那就是不在乎,或者是在乎自己更胜过孩子。大多数人认为这种女人是自私的。

2、想要自由

害怕带着孩子,会影响到自己的自由。离婚以后,有的女人脸上看不到一点伤感的情绪,反而好像是那种突然被放出笼子的小鸟。经常能看到同学在朋友圈的一些动态,说走就走的旅行,三五成群的夜生活,孤男寡女的狂欢,等等。如果带着孩子,她的行动力肯定是要受到限制。

3、孩子是累赘

把孩子当成累赘了呗,怕影响自己再婚。这种女人离婚后,普遍都把婚姻当成了一种交易,总觉得如果不带孩子,就有机会找到好的人家,如果带着孩子,就会严重降低自己的筹码,从而心甘情愿的放弃孩子抚养权。

4、不是不想要,而是要不起

离婚后不要孩子的女人很多, 但有的真的有苦衷,结婚那么多年,一直是全职太太,一点工作经验都没有。好不容易鼓起了离婚的勇气,想要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我连养活自己都是一个问题,又怎么去带着孩子。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一个普通的女人,她也要生活,也要吃饭。

孩子是女方生的离婚后可以带走吗? (三)

贡献者回答你好!离婚的时候您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都会分割给女方,如果是成年的孩子可以自由选择跟随父母其中一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注意:由于这是比较老的法规,很多与上面所列法律法规冲突,冲突的无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女方放弃抚养权意味着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放弃抚养权意味着无法与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应当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失去抚养的一方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婚姻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即使离婚,也仍然具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意味着孩子的抚养权归另外一方所有,放弃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但如果有如下情形,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找法网提醒您,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抚养权的的权利有:

1.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虽然也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所以,不用担心对方滥用自己的“抚养费”;相反,对方有此忧虑。

2.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控制”对方探望权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义务配合对方探望孩子,这是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往往是抚养权人完全制约住对方,可以随意制造困难阻止探望。

3.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具有一定的优势

法官会考虑双方的实际处境和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虽然,这种照顾可能是给孩子份额,但是,在实体上,抚养孩子的一方多分得了部分财产。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俩人离婚一个月内,包括以后,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出了抚养费可以带孩子去娘家吗? (五)

贡献者回答即使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也是有权带孩子去娘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虽然儿子直接抚养权在男方,但是女方作为小孩的母亲仍然具有抚养权,同时女方对小孩享受探望权,女方将小孩带回娘家也是行使探望权的一种方式。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其夫妻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其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子女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个人的真实意愿。 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经济情况、生育能力等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天枢律网 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