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民事诉讼案件诉前保全是否提供担保
- 2、抚养费不给卡里的钱被冻结了怎么办
- 3、不给抚养费财产被冻结怎么处理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民事诉讼案件诉前保全是否提供担保 (一)

答民事诉讼案件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具体要点如下:
必须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其保全申请。担保数额的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但在某些紧急且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例外。对于诉前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酌情确定担保数额的情形: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情况下,或者婚姻家庭纠纷中经济困难、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等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担保数额。
因此,在申请民事诉讼案件的诉前保全时,申请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担保,以确保保全申请的顺利进行。
抚养费不给卡里的钱被冻结了怎么办 (二)
答抚养费不给卡里的钱被冻结的解决方式如下:
1. 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证将来会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 直接支付所欠的抚养费,以解除对财产的冻结。
3. 除了支付抚养费外,还需确保履行与抚养费相关的其他法律义务。
4. 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确保抚养费的支付。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1、抚养费的定义:抚养费是指离婚后,无抚养权一方向有抚养权一方支付的用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款项;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或者定期支付,具体方式应当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或由法院判决确定;
3、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4、抚养费的调整:随着经济条件或子女需求的变化,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法院调整;
5、抚养费的执行:若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当抚养费未支付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时,解决方法包括向法院提供担保、直接清偿欠款、确保履行所有相关法律义务,以及在对方违反判决时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以确保抚养费的及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不给抚养费财产被冻结怎么处理 (三)
答不给抚养费财产被冻结怎么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人不执行抚养费被冻结财产的,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或者支付抚养费解除财产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抚养费给付期限有几种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关于不给抚养费财产被冻结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给抚养费财产被冻结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人不执行抚养费被冻结财产的,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或者支付抚养费解除财产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抚养费给付期限有几种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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