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证是由本人办理还是居委会代办 (一)

孤儿证是由本人办理还是居委会代办

孤儿证的申请需要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进行。孤儿指的是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离家出走,长期无联系的儿童。未满18周岁的孤儿如果法定监护人无法抚养,或无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申请生活补助。

申请孤儿证的流程大致分为三个步骤。首先,孤儿或其监护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父母双亡证明、孤儿身份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村(居)委会提供的生活困难证明。这些证明材料应按照具体死亡类型分别由医疗机构、村(居)委会、事故死亡处理单位或人民法院提供。

其次,县民政局将进行入户调查以核实孤儿身份和情况。最后,由当地区、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批认定,审核通过后将发放孤儿证。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以及《民政部关于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和患者遗孤救助工作的通知》,孤儿证的申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受理孤儿证申请的部门是当地民政局。孤儿或其监护人应前往当地民政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整个审批流程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孤儿证的申请必须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办理,居委会不能代办。如果孤儿本人或监护人无法亲自办理,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父亲死了母亲走了能办孤儿证 (二)

父亲死了母亲走了不能办孤儿证,孤儿证的办理条件是父母都死亡,所以如果母亲找不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代为履行监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孤儿证办理条件 (三)

孤儿证办理需要符合具有本地户口失去父母并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条件。孤儿证的申请材料如下:

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3、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什么叫孤儿?两个孩子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改嫁了,两个孩子一个户口本,均在14岁以下,她们可以算作孤儿吗 (四)

在法律定义中,孤儿是指失去亲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即使母亲改嫁,她在法律上依然承担着监护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个孩子不能算作孤儿。

具体来说,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母亲改嫁后,她依然是孩子们的法定监护人,直至新的家庭关系稳定或者监护权通过法律途径转移。在监护权未变更之前,这两个孩子并不符合孤儿的法律定义。

孤儿的认定不仅仅涉及父母的去世,还涉及到监护权的归属。如果母亲没有被剥夺监护权,即便她改嫁,孩子们依然由她监护,这使得他们不符合孤儿的定义。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孩子们的生父去世,生母改嫁,且监护权未变更,那么这两个孩子将被视为随生母生活的孩子,而不是孤儿。孤儿身份的认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法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监护权、抚养权以及法律文书的变更情况。

因此,母亲改嫁并不会直接导致孩子们成为孤儿,除非监护权通过法律途径完全转移给第三方,且孩子们确实失去了亲生父母。

总之,孤儿的法律定义较为严格,需要同时满足父母去世和监护权变更的条件。在当前情况下,孩子们并不符合孤儿的法律定义。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父母离婚后监护人的信息了解不少了,天枢律网 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