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上体育课受伤怎么赔偿 (一)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
体育课摔伤,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众所周知,学校对在校学生承担着 教育 、管理的职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 侵权 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在体育课发生意外学校有责任吗 (二)
优质回答一、学生在体育课发生意外学校有责任吗
1、学生在体育课发生意外学校不一定有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判断学校有无失责,如果学校失责,那么学校要承担责任;
(2)如果学校没有失责,那么学校就不用承担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学生在学校有哪些合法权益
学生在学校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孩子在学校体育课上受伤学校负全责么?相关法律条文? (三)
优质回答孩子在学校体育课上受伤,学校是否应负全责?答案并非绝对。一般而言,学校只需对其有过错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体育课上的活动是国家规定教学项目,使用的器材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授课教师在教学中按教程规定尽到了相关管理和保护义务,且学校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那么学校可能不存在过错,需承担的责任较小。
然而,如果学校在上述环节中有过错,比如教学设施不符合规定,或教师未尽到照顾保护义务,那么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条指出,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家长无法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可能难以要求学校全部赔偿。根据个人经验,如果能证明学校有部分过错,争取学校承担50%的赔偿责任可能较为合理。
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体育课上孩子闹玩脚部受伤,学校与俩孩子双方责任怎么划分 (四)
优质回答体育课上孩子受伤的责任划分问题复杂多样。若孩子在体育课上受伤,学校不一定承担全责。具体情况需视学校在教学过程中的各项义务是否尽到。例如,若体育项目是国家规定教学项目,所用器材符合国家标准,教师按教程规定履行了管理保护职责,学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并通知家长,学校则可能无过错,责任较小。反之,若学校在上述环节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导致学生受伤,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条就指出,幼儿园、学校等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适当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亦强调,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学生受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实践中,如无法证明学校教学设施不符合规定或教师未尽到照顾保护义务,要求学校全额赔偿可能困难重重。建议根据实际情况,与学校协商赔偿比例,争取获得一定补偿。一般而言,能获得学校承担50%的责任已属不错。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天枢律网 关于体育课摔伤索赔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