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介绍人有法律效力吗 (一)

合同诈骗介绍人有法律效力吗

贡献者回答合同诈骗案件中介绍人应否担责,须依其行为性质定论。

若介绍人明知诈骗罪行仍助纣为虐,起到了协助、煽动的作用,便构成共同犯罪,需负刑事责任。

反之,若介绍人对诈骗意图毫不知情,仅作为双方相识的桥梁,未涉及诈骗策划与执行等环节,通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在民事领域,若因介绍人的不当行为使受害者遭受损失,受害者可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向介绍人追偿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判定介绍人法律责任的关键在于其主观心态及具体行为表现。

诈骗案中间介绍人有罪吗 (二)

贡献者回答视情况而定。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而且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则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被骗负责。如果介绍人在事前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到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到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本罪在客观方面应当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诈骗案介绍人的民事责任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天枢律网 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