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司法解释2019 (一)

非法集资司法解释2019

优质回答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 不作为犯罪 处理。

倍特期货饭饭金服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 7人遭刑事拘留 (二)

优质回答倍特期货与饭饭金服涉嫌非法集资案中,饭饭金服确实被立案,7人遭刑事拘留。以下是关于此案的详细解答:

一、案件基本情况

立案侦查:9月27日,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对饭饭出资办理(嘉兴)有限公司以涉嫌不合法集资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当天,警方对涉嫌犯罪的该公司股东张某粉(实为张碧粉),高管汪某、陈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报案方式

三、警方提示

配合调查:警方期望出资人活跃配合警方展开调査取证作业,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信谣传谣:出资人应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各类不合法集合活动。维护权益:出资人应经过法令途径维护本身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严厉依法侦查案子,全力做好追赃挽损作业。

四、饭饭金服背景

公司情况:饭饭金服于2016年5月上线,隶属于湖南饭饭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即饭饭出资办理(嘉兴)有限公司。股东结构:自然人股东包含张碧粉、汪凯、赵静婷,法人股东包含饭为信息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北京中睿志合出资中心(有限合伙)。经营数据:据官网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饭饭金服累计买卖总额106.25亿元,假贷余额11.69亿元,当时出借人14118人。

五、后续发展

分期兑付:9月3日,饭饭金服发布公告称将对渠道待收及逾期项目的利息进行分期兑付,并在2019年2月12日前付出完结。商洽取消:原定于9月15日的商洽会议被取消,饭饭金服回绝揭露底层财物提供方和担保公司的数据。法律诉讼:今年8月,网络撒播饭饭金服被嘉兴及株洲两地法院申述的消息。

综上所述,饭饭金服涉嫌非法集资案已引起警方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出资人应积极配合警方工作,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19年之前非法放贷犯罪吗 (三)

优质回答一、非法放贷犯罪吗

1、非法放贷一般是犯罪。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只要是涉嫌非法集资就已经犯罪,不管是采用放贷还是其他任何的犯罪手段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民间借贷多少钱算非法集资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不是一个性质。

民间借贷利息:1、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3、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采用公共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或者变相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其中有几个比较典型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对于非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张明楷教授认为“只有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发放贷款),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才能以本罪论处”,还有学者认为应该以融资目的来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则不能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股权众筹最有可能触犯的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这个罪名立案追诉的标准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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