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作为我国刑法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成果,自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对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次修正案新增了一系列罪名,并对部分原有条款进行了重要修改,这些新设和修改的罪名不仅反映了当前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也体现了立法机关对新型犯罪行为的及时回应。本文将重点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部分修改,特别是那些需要注意的新设罪名,以期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修正案的内容和意义。
- 1、《刑法修正案十一》需要注意的新设罪名
- 2、解读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部分修改
- 3、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危险作业是如何规定的?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
- 5、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最高刑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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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需要注意的新设罪名 (一)

优质回答《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发布,对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新设罪名针对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旨在更全面地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以下为新设罪名的详细解析。
首先,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入罪,第三十三条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此罪名旨在严惩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最高刑期一年有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需由司法解释具体化,但无论情节如何,此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需要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高空抛物。
其次,催收非法债务入罪,第三十四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此罪名聚焦于非法债务催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规范了社会经济活动中债务催收的合法边界,保护了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对非法债务催收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此外,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保护问题也得到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视,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此罪名旨在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和荣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英雄烈士的形象不受非法侵害。
综上所述,新设罪名的实施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为社会成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新设罪名,共同构建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解读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部分修改 (二)
优质回答刑法修正案的部分修改解读如下:
刑事责任年龄调整:
新增规定: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情况下,也需负刑事责任。
干扰驾驶入刑:
新增条款:针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暴力、抢控驾驶操纵装置,或在车辆行驶中擅自离岗与他人互殴或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设置了一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能处以罚金。
扩大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入罪人群及刑罚:
增加处罚对象: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将依法受到处罚。刑罚加重:生产、销售假药的刑罚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增加至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劣药的刑罚也相应增加。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强奸罪补充规定: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法定刑范围扩展到十年有期徒刑。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女性: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情节恶劣的则可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处罚明确:包括猥亵儿童多人或多次、造成儿童伤害或严重后果、猥亵手段恶劣等情形。
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保护:
新增条款:对于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加强疫情期间的传染病防治刑事保护:
增加刑事责任:拒绝执行县级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
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入刑:
新增条款:将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纳入刑罚范围。
冒名顶替上大学入刑:
新增条款:对于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
高空抛物入刑:
新增条款: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入刑:
新增条款:对于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明知运动员参加竞赛而向其提供兴奋剂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竞赛的行为将被从重处罚。
增加商业间谍犯罪与降低侵犯商业秘密罪入罪门槛:新增条款:对于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降低入罪门槛:商业秘密的范围可能扩大,并且不再以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为前提条件。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危险作业是如何规定的? (三)
优质回答以下内容为转载内容,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修改新增三个消防安全领域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新增了“危险作业罪”、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增加了事前处罚,有效弥补了法律空白,大大提高震慑力,充分展示了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心。就消防领域而言,此次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对消防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于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具有深远意义。
一、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可判刑
详细内容
一、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可判刑
新增危险作业罪。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内容解读
新增的“危险作业罪”将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追责标准从“结果犯”变为了“危险犯”和“结果犯”并行,从“事后”追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追责。在修正案实施之前,对于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等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必须产生严重后果才能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只能依照《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今后,对于上述行为,如果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就可以结合具体情节给予刑事处罚
二、明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予整改仍冒险组织作业可判刑
详细内容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有期徒刑”修改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内容解读
修正后的《刑法》,将“强令违章危险作业罪”修改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情形。即,如果行为人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但不予排除,反而组织继续作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涉嫌构成“组织他人冒险作业罪”。实践中,“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包括“重大火灾隐患”,即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知本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不予整改,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仍然组织生产经营的,可以此罪论。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可判刑
详细内容
将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修改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内容解读
此前,在消防执法领域,对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文件的查处,主要采取行政处罚手段。“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修正,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到了该罪名的惩处范围之内。同时,在量刑上加大了对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行为的惩处力度,将“在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报告,导致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或者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行为,提高了法定最高刑期(由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了十年),追责更加严格,将对技术服务机构形成有力的震慑,有效打击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消防安全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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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增加了一项新的条款。将该条修改为: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最高刑期是? (五)
优质回答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最高刑期是一年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一是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是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是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具体的刑罚裁量由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决。危险作业罪侵害的客体是生产安全,此为公共安全重要组成部分,该罪名主要针对生产作业中可能引发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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