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危险作业是如何规定的? (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危险作业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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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修改新增三个消防安全领域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新增了“危险作业罪”、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增加了事前处罚,有效弥补了法律空白,大大提高震慑力,充分展示了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心。就消防领域而言,此次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对消防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于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具有深远意义。

一、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可判刑

详细内容

一、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可判刑

新增危险作业罪。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内容解读

新增的“危险作业罪”将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追责标准从“结果犯”变为了“危险犯”和“结果犯”并行,从“事后”追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追责。在修正案实施之前,对于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等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必须产生严重后果才能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只能依照《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今后,对于上述行为,如果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就可以结合具体情节给予刑事处罚

二、明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予整改仍冒险组织作业可判刑

详细内容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有期徒刑”修改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内容解读

修正后的《刑法》,将“强令违章危险作业罪”修改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情形。即,如果行为人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但不予排除,反而组织继续作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涉嫌构成“组织他人冒险作业罪”。实践中,“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包括“重大火灾隐患”,即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知本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不予整改,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仍然组织生产经营的,可以此罪论。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可判刑

详细内容

将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修改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内容解读

此前,在消防执法领域,对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文件的查处,主要采取行政处罚手段。“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修正,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到了该罪名的惩处范围之内。同时,在量刑上加大了对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行为的惩处力度,将“在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报告,导致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或者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行为,提高了法定最高刑期(由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了十年),追责更加严格,将对技术服务机构形成有力的震慑,有效打击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消防安全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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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新说 |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七个新罪名的背后 (二)

贡献者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相关补充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一系列新罪名正式生效,包括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顾职责人员性侵罪、袭警罪等。本文将聚焦其中七个新罪名,探讨它们设立的目的、作用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挑战。

妨害安全驾驶罪

该罪名针对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2018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促使该罪名的设立,以加强对公共交通安全的保护。

妨害药品管理罪

此罪名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如生产、销售禁止使用药品、提供虚假药品注册信息等。陆勇非法代购药品案的背景,揭示了新罪名设立的必要性,以打击药品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负有照顾职责人员性侵罪

该罪名针对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鲍某某涉嫌性侵案的调查,体现了对未成年保护的加强,以及对“性侵”概念在法律中的明确。

袭警罪

设立袭警罪以保护警察的执法权威,针对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的行为。对比妨害公务罪,袭警罪在量刑上更具针对性,旨在增强警察执法的保障。

冒名顶替罪

为应对高考及其他国家考试中冒名顶替的现象,新罪名的设立旨在追究盗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获得教育、公务员录用或就业待遇的行为。这反映了对教育公平与个人权益的重视。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针对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新罪名的设立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与荣誉。仇某某案的处理,是该罪名首次应用的实例。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针对基因编辑、克隆行为的非法植入人体或动物体内,新罪名的设立旨在打击生物技术犯罪,保护人类伦理与生物安全。贺建奎案的判决,标志着刑法对此类犯罪的明确界定与处罚。 新罪名的设立,旨在针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特定问题,通过法律手段加强保护与规范,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它们不仅反映了法律对社会需求的适应与调整,也为未来可能面临的挑战提供了法律依据与应对策略。

刑法修正案新增了哪些罪名 (三)

贡献者回答你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共17种,分别是:1、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条)妨害安全驾驶罪;2、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条)危险作业罪;3、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七条)妨害药品管理罪;4、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三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5、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七条)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6、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 袭警罪;7、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 冒名顶替罪;8、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高空抛物罪;9、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四条)催收非法债务罪;10、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11、第三百零三条第三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六条)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12、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八条)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13、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九条)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14、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15、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二条)破坏自然保护地罪;16、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三条)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17、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四条)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需要注意的新设罪名 (四)

贡献者回答《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发布,对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新设罪名针对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旨在更全面地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以下为新设罪名的详细解析。

首先,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入罪,第三十三条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此罪名旨在严惩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最高刑期一年有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需由司法解释具体化,但无论情节如何,此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需要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高空抛物。

其次,催收非法债务入罪,第三十四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此罪名聚焦于非法债务催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规范了社会经济活动中债务催收的合法边界,保护了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对非法债务催收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此外,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保护问题也得到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视,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此罪名旨在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和荣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英雄烈士的形象不受非法侵害。

综上所述,新设罪名的实施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为社会成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新设罪名,共同构建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危险作业是如何规定的?,天枢律网 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