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简而言之,是对产品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的法律保护。它不仅仅关乎产品的外观视觉效果,更是通过形状、图案和色彩等元素的精心组合,创造出既美观又具备工业实用性的设计方案。这种设计不仅满足了人们对产品外观的审美需求,还需具备新颖性,不能简单重复或模仿已有设计,同时能够通过工业化生产手段制造出来,应用于实际产业中。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与保护,为创新设计提供了法律屏障。
外观设计专利的含义是什么? (一)

最佳答案外观设计专利,即是对产品的外形、图案及搭配,以及色彩与造型、图案间相辅相成的美学效果和适应工业化生产的新颖设计进行法律保护。
其涵盖工业制品的外观设计,即产品样式。
外观设计专利被视为专利权的具体内容,受到专利法的严格保护,是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二)
最佳答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独创部位的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需要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明确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这些独创部位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核心。
色彩的保护: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权利人需要出具有中国专利局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在侵权判定中,会将请求保护的色彩作为限定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要素之一,与被控侵权产品的色彩进行对比。
不延及公知设计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得延及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已有的公知设计内容。这意味着,如果某项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那么它就不在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排除功能性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这些设计内容通常被视为功能性设计,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畴。
综上所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主要围绕其独创部位、请求保护的色彩、不延及公知设计内容以及排除功能性设计等方面展开。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 (三)
最佳答案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4、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反向假冒。
网友咨询: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
广东莞升律师事务所路丰梅律师解答: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主要方式。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广东莞升律师事务所路丰梅律师解析:
下述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对专利权的一项重要限制,被称之为“专利权穷竭原则”。
2、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准备,并且仅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这就是先用权原则。
3、善意地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出售的专利产品。
4、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过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5、商业目的的使用。《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因为该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路丰梅律师简介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哪些改进可以算是外观设计专利? (四)
最佳答案外观设计专利涉及对产品形状、图案及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结合所作出的新颖设计,其目的在于呈现美观并适用于工业生产。这种设计可以表现为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或者二者同时存在。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核心条件是其新颖性,即该设计需在申请日前未被公开过,且具有独创性。
具体来说,如果一项设计是首次公开,并且在视觉上具有独特美感,能够区别于其他产品,那么它就有机会成为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对象。设计师可以通过创意和创新,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改进,使之更加吸引消费者,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过程通常包括提交设计图样、描述设计细节、提供相关背景信息等步骤。审查过程中,专利局会评估该设计是否符合新颖性、独特性和实用性要求。如果审查通过,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
值得注意的是,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通常是10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专利权人可以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销售或进口含有相同或相似设计的产品,从而保护自己的市场利益。
此外,为了保持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性,专利权人需要定期缴纳维持费用,并确保设计不侵犯他人的现有权利。同时,专利权人还可以通过设计改良,不断更新自己的设计,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的需求。
总的来说,外观设计专利为设计师提供了一个保护其创意成果的有力工具,同时也为企业在市场上竞争提供了竞争优势。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外观专利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天枢律网 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