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注意事项是什么?哪位知道? (一)

农村土地流转注意事项是什么?哪位知道?

农村土地流转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明确流转方式:

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间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需确保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终止,需办理相关手续。合作、入股:合作、入股是指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或组成股份公司、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需明确股权比例、分红方式及风险承担等。托管:托管是指承包方将承包地委托给第三方管理,并支付一定费用。需明确托管期限、管理内容及费用标准等。反租倒包:反租倒包是指发包方将承包地租赁给承包方后,再从承包方手中租回土地,重新发包给其他人或组织。需确保流转程序合法,避免损害农民利益。

签订书面合同:

无论采取何种流转方式,都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口头协议带来的纠纷。

遵循自愿原则:

土地流转应遵循农民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保护农民利益:

土地流转应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流转费用应合理,并按时支付。

合法合规性:

土地流转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办理相关手续:

土地流转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向发包方备案、向有关部门登记等。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多个方面,需确保流转方式明确、合同规范、自愿原则、保护农民利益、合法合规性及办理相关手续等。

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是什么的具体方式 (二)

1.土地托管指的是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代耕代种与土地托管在概念上大同小异,只是土地交管对象上有所不同,托管一般都是交给合作社等组织,代耕代种一般交给个人。另外,托管之后每年的种植作物由合作社决定,代耕代种一般是由土地的主人决定。土地托管和代耕代种的相同之处在于都必须付给土地实际耕种者一定的佣金,土地的收益按照合同规定归土地原来的主人。中央一号文件中有提到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由此可见,土地流转与土地托管及代耕代种属于并列关系,都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区别在于土地流转存在承包地经营权发生转移,而这两种方式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仍属于土地原来的主人。

2.在农村地区,土地托管与代耕代种并没有明确界限,都是付钱将土地交给种植技术过硬,管理能力优质的合作社或种粮大户进行打理,每年收取土地的收益。部分农户为了省心会选择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的经营权移交给合作社或种粮大户,每年收取土地租金。

3.至于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首先,要明确当地的合作社或种粮大户是否具有提升土地种植价值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是否可以解决农产品的销路问题。其次,要结合自身条件,比如物质基础、选择种植品种的市场敏感度。最后,要考虑到自家耕地地力。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由此可见,土地流转与土地托管及代耕代种属于并列关系,都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

土地托管与土地流转的区别 (三)

法律分析:土地托管是在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前提下,无论收入多少,去除托管服务费用后都交给农民。. 土地流转是由包地大户或转租者每年给付农民一部分流转资金后,就不再有任何关系,农作物的收成归承包户所有。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十四条 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哪种模式对农民最有利 (四)

土地托管类型:土地托管有三种模式,土地服务性全托管、土地收益型托管、土地半托管。

1、服务型全托是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农民出一定的费用把自己的地托付合作社种植管理(收割单算),而收的粮食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

2、土地收益型全托,农民将土地委托合作社全权管理,合作社每年给农民定额的租金或分红。合作社负责耕作农户“托管”的土地,保证无论发生天灾还是人祸,每年每亩都向农户提供一定数量的粮食,完不成的部分由合作社补齐,超额部分归合作社所有;农户则不再管理自家的承包田,并自愿向合作社交付每亩每年所必需的种子、化肥、农药、收割等生产成本费用。

3、土地“半托”型合作模式。有的地方也叫菜单式托管。季节性在外打工和家庭劳动力不足或缺少技术的农户,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自愿选择项目,合作社提供服务,服务结束后由农户验收作业质量,合作社和农民结算服务费用。

土地托管案例分析:通过整合资源,靠土地挣钱

农合论坛彰武分站,土地运作模式土地全托管。彰武县晓明农机专业合作社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合作社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农民采购农机、农机具、农机配件,提供农机服务,组织生产资料的采购、供应社员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农产品,开展与种植的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农合论坛彰武分站,唐晓明理事长原来就是农村普通农民,只有一台玉米收割机,没钱、但是就是想在农村干点事。2013年12月25号成为分站后,农合论坛结合他一无所有的情况,给他做了一个符合他当地的土地托管模式,土地全托管是合作社先收钱,然后给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合作社收取服务费,在合同里注明各项附属条件,并向农户保证达到定额的产量。这种模式对于唐理事长来说,合作社先收托管费用,然后给农民提供各项服务,合作社的利益有保障,不承担自然灾害风险。通过合作社整合农资资源、农机资源,聚农民、聚农机、聚土地资源,最终达到用农民大家的钱、大家的资源来挣钱。

手把手教合作社搞定土地托管:

2013年12月25号,我把唐理事长的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彰武县当地几十年来风调雨顺,没有自然灾害,当地农民只种一季玉米,不需要人工灌浇地。目前,玉米种植完可以全程机械化,合作社可以全程控制玉米种植的各个环节,适合开展土地全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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