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一)

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贡献者回答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概念定义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遵循《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仅限于地方区域内,不能及于全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地方性法规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是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之一。

二、制定主体与程序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其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制定过程需严格遵循《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由各省、直辖市以及省政府所在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制定过程中需确保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三、效力范围

行政法规:具有全国性的法律效力,适用于全国范围。

地方性法规:其效力仅限于制定该法规的地方区域内,不能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综上所述,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在概念定义、制定主体与程序以及效力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具有全国性的法律效力;而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其效力仅限于地方区域内。

地方性法规包括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 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三)

贡献者回答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概念:

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2、地方性法规是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

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制定与实施:

1、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2、地方性法规是由各省、直辖市以及省政府所在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

综上所述,地方性法规在宪法中的地位和效力是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省市的人大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四)

贡献者回答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制定主体、效力层次以及适用范围上:

制定主体: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具有国家意志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通常以条例、细则、办法等形式出现,是依据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主要针对本地区的具体情况。

效力层次:

法律:处于最高层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行政法规:效力次之,是具体实施法律、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处于最低层次,主要针对本地区具体情况,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针对性。

适用范围:法律:内容广泛,涵盖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适用于全国范围。行政法规:依据法律制定,旨在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其适用范围通常涉及全国范围内的行政管理活动。地方性法规:主要针对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其适用范围限于特定地区,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发挥自主性和创新性的空间。

地方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五)

贡献者回答地方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这些是由各省份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法规性质的文件。例如,北京市的食品安全条例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办法等。

规章:规章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并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比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修改办法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等。

两类文件共同构成了地方法律法规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维护法制统一、落实国家立法以及先行先试与经验积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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