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对于那些通过居住证转户口成功落户却没有自有住房的人们来说,申请廉租房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居转户后的无房人士确实可以申请廉租房。

上海居转户后没有房子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一)

上海居转户后没有房子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上海居转户后没有房子可以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户籍要求:申请人需具有5年当地城市常住户口。居转户后,个人的户口已经迁移到新的居住地,满足这一条件。

经济状况: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这是申请廉租房的核心条件之一,旨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住房条件: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同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

以下情况则不得申请廉租房:

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离婚不足一定年限的(如上海市规定离婚满3年可申请)。在规定年限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综上所述,居转户后没有房子的申请人,只要家庭经济状况和住房条件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标准,并且不存在上述不得申请的情况,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024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二)

1.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需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且必须共同生活。

2. 申请家庭成员应在上海实际居住,并持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3年,同时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至少1年。

3.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须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一、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包括:

(一)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需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 申请家庭成员应在上海实际居住,并持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3年,同时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至少1年;

(三)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须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 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离婚满3年的人士),只要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

此外,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

(一) 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二) 中重度残疾人或1~4级残疾军人家庭;

(三) 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 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 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 获得省(部)级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 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 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二、配租标准:

(一) 配租面积: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照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若申请家庭配租面积不足居住面积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二) 实物配租选房面积标准:廉租房源最小按成居室供应。根据供应的房源情况,允许申请家庭在配租面积基础上放宽一定幅度选择,选择租赁廉租房源。申请家庭的最小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居住面积10平方米;最大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配租面积的1.5倍,但该面积不是必须达到的选房面积标准。

申请家庭选择经批准可转化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的廉租房源,可以按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标准,租赁成套住房。申请家庭租赁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具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有关规定申请购买。

申请家庭自愿将已有住房交区(县)政府指定机构代理经租,且区(县)政府指定机构同意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房源供应标准。放宽选房面积或者房源供应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租金配租补贴标准: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含15840元)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如下:

- 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86元;

- 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68元;

- 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46元。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20400元(含20400元)间,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2440元(含22440元)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如下:

- 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0元;

- 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48元;

- 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0400元(不含20400元)至25200元(含25200元)间,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2440元(不含22440元)至27720元(含27720元)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如下:

- 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34元;

- 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27元;

- 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18元。

四、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与承担:

(一) 租金标准:廉租房源租金标准由实施实物配租的政府指定机构参照住房所在地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住房所在地市场租金,经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产生。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等部门另行制订。廉租房源租金标准确定后,在租赁合同期内保持不变。租赁合同期满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按照届时重新确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二) 自付租金:选择的廉租房源面积未超过配租面积1.5倍的,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申请家庭,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承担自付租金;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申请家庭,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6%承担自付租金;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申请家庭,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7%承担自付租金。选择的廉租房源面积超过配租面积1.5倍的,超过的面积由申请家庭按照廉租房源租金标准的30%承担自付租金。

(三) 租金补贴规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租金补贴为廉租房源租金标准扣除申请家庭自付租金以外的差额部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租金补贴,列入区(县)年度廉租住房资金预算。

(四) 自付租金减免规定:对承担自付租金确有困难的申请家庭,区(县)政府可以制订减免自付租金的条件、审批程序等办法,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综上所述,上海作为发达城市,房价和租金较高,对于外地务工人员可能难以承担。然而,政府也会出台相关政策以帮助这部分人群。如果想要申请廉租房,则需要满足相应的申请条件。

上海市徐汇区廉租房的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三)

上海市徐汇区廉租房的申请需要以下条件:

收入条件: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需低于800元(含8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3万元的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以及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或者家庭月收入符合上海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5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

居住条件: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需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户籍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成员关系: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申请材料:

申请主体: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所需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廉租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人需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提交上述相关材料。

上海廉租房的政策是什么 (四)

上海廉租房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

申请家庭的成员需住在一起,并具有法律关系。

家庭成员需在上海市居住,且具有上海市城镇户口三年,同时在申请所在地拥有城镇户口一年。

居住面积要求:

家庭人均居住面积需低于7平方米。

收入要求:

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需低于25,200元;对于两人以下的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27,720元。

财产要求:

申请家庭成员的人均财产不得高于8万元。

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5年之内没有出售或者赠与住房。

单身人士申请条件:

单身人士需年满35周岁。

未婚、丧偶或离婚满三年的单身人士均可申请。

这些政策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确保他们能够获得适宜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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