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原本商定一起合伙开展一个项目,决定由其中一人代表其他人去签署合同。然而,现在问题出现了,签署合同的那个人竟然声称整个合同只属于他自己,与他人无关。这种情况让其他两位合伙人感到非常困惑和愤怒,因为他们不仅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还共同出资了不少钱。现在,面对这样的纠纷,他们急需找到合理的解决方式,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个人合伙合同由一个人去签,现在签合同的起诉说合同就是他自己的怎么办,钱 (一)

三个人合伙合同由一个人去签,现在签合同的起诉说合同就是他自己的怎么办,钱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一、跟人合伙合同签了钱不够怎么办

狠人合伙合同签了钱不够可以后期补交,否则合伙人可以解除合同。合伙合同是两个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财产】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 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二、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甲乙丙三个人合伙投资一个项目,非别占有30%,30%,40%的股份,但是所投资的项目合同是以甲个人名义签定的, (二)

最佳答案我来正确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你所说的情况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企业”,所以你们三个人也不是合伙人,因为合伙企业不用“比例”也没有“股份”,就是说不存在股份,而你们是按30%、30%、40%分别出资的“股份”,显然,你们是按公司组成形式的有限公司性质的公司;

2、因为不是合伙企业就不能按照“合伙企业法”授权合伙执行人以个人名义去签定项目合同,而应该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来签约这个项目合同;

3、按公司法规定,你们三个股东成立的公司,对外签定合同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应该由股东会形成决议,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去签定合同;

4、根据上面分析,你所说的“甲以个人名义签定合同”,那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但从你所述情况看,可能还更严重:一是可能你们根本没成立公司,只是三个人有这样的意向,并且把出资的钱已经交给了甲个人(正确的做法应该以股东自己的名义交到银行验资户上),这样相当于甲向你们借了钱,他个人去投资了;二是这个甲对你们谎称是成立公司,或用其他承诺(让你们当隐名“股东”)来获取你们的借款,实质上是他自己来搞项目;三是如果你们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你们就一定要坚持先成立公司,你们各自以股东的身份行使职权,(不是什么隐名股东,如果他非让你们当隐名股东,那也得签定双方协议)并一定要以公司的名义来签定合同你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三个人合资投资这个项目!

合伙开加工厂股份合同不需要去工商局登记吗? (三)

最佳答案我建议你去要求登记。

1.你说的情况,是这个老板对你的赠予,你要看你们没有有签署书面合同,如果都是口头的,你没有任何保障。

2.你们在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你们签署一系列文件,包括股权转让协议。

3.另外你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老板注册公司的时候,股权部分有没有实际出资 。如果说没有出资就给你转让股权,那针对这20%的股权,你作为股东是有出资义务的,如果是到出资期限或资不抵债破产,你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伙开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四)

最佳答案合伙开公司,股权一般按照出资人所认缴的出资额分配。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通常合伙的股权分配是按照出资比例,将100%的股权分割,出资一样的话就是均等分,不一样就是谁出的多,谁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术入股或者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重新分配,比如说三个人合伙,出资一样,那么每个人是占33.3%的股份,如果其中一个人是技术入股,那么可以采取几种方案,比如说出资还是一样的,但会将这个人的技术折成股份,比如说他就变成了40%,另外两个人30%。

还有一种方案是这个技术的人直接将技术按照价值折合成现金,相当于他少出一部分资金,然后另外两个人多出一些资金等等,分配的形式以大家协商为准,这个由于具体的情况不同,所以不能千篇一律。

二、商定好初步的股权分配之后,还要确定好增资、退出等等的股权变更协定,比如说将来生意好了,另外两个合伙人想要买这个技术股东的股份,怎么定价,将来生意不好了,有人想退出,股权折价等等,这些都是最好从一开始就写在纸面上,以免日后的麻烦。

所有这些都商定好之后,一定要白纸黑字的写在合同上,所有股东签字确认,有几个股东就有几份,全部都签好字并且设立好账户以及到账的最后期限,因为如果资金不到账,后续的事情就没有办法进行下去了。

如果条件允许,更为稳妥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将几方的合同进行公证,这样避免了将来如果出现合作不愉快,因为合同问题引起的争执。

拓展资料:

股份一般有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其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具有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转让性四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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