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 (一)

离婚后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

最佳答案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条件和规定如下:

提起主体: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这意味着,如果离婚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提起时间:损害赔偿请求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如果超过这个时间限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婚内赔偿限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意味着,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后才能提出。

综上所述,离婚后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由无过错方提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并且不能是婚内赔偿请求。

如何争取离婚赔偿? (二)

最佳答案您好。通常而言,因为以下情况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1)对方有与他人重婚的情形;(2)对方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形;(3)对方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4)对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看您所述,对方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家庭责任主要应该平时是由您在承担,您对家庭的贡献较大,您可以尝试争取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向您处倾斜,但是前提是要先梳理您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有任何需要,可以直接与我们联系。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三)

最佳答案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补偿需要双方进行协商。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因而在离婚时付出较多的义务的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物质补偿。想要请求补偿就必须满足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3、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4、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如果判决中支持了离婚补偿的诉求,那么就可以以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财产的分割,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据一定原则判决。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而事实上,每对夫妻实际的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讲,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就是彼此的工资收入,而且,原则上婚内是不能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四)

最佳答案1、首先要求,夫妻在结婚之后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其次,离婚请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一方,在婚内对家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如照料老人、抚养子女,为另一方工作提供帮助等等。3、经济补偿需要在离婚的同时提出,不能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之后提出。

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

(2)请求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

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

(3)离婚时提出;

这种补偿请求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

二、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是多少

首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具体来说,应斟酌以下因素:

1、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2、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确定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应满足条件,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网友甚至不知道应该索取离婚经济补偿,看了上面的文章,如果满足上面的条件,请您再慢慢的看一遍。如果不符合上面的条件,则也不必要担心,因为夫妻婚后的收入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所以也不必过于担心。

离婚经济补偿与我们经常说的离婚损害赔偿,其实并不是一回事。其中,一方在离婚的时候主张损害赔偿的,这必须要基于另一方在婚内具有法定的过错情形,并且夫妻之间离婚也是因此导致的,否则的话法院不会支持其主张。而对于离婚时候提出的经济补偿,就不以对方在婚内有法定过错行为为前提,但格外也要需要满足的条件。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婚内协议离婚后财产归属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天枢律网 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