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谁要孩子就必须得房子吗 (一)

离婚谁要孩子就必须得房子吗

贡献者回答法律上没有硬性的规定,是谁获得了孩子以后,谁就能获得房子的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或者是由法院判决为决定,而房子如果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那么是要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配。 一、离婚谁要孩子就必须得房子吗

并不是说孩子抚养权归谁房子就归谁,两者没有必然的关联。

孩子抚养及抚养费的支付与财产分割,是离婚时处理的两项内容。在判决孩子抚养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判决子女归谁抚养。而在诉讼离婚判决财产分割时,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婚内共同财产,然后再针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的时候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问题来进行协商一致,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交给法院来进行判决,而对于共同的财产是需要分配的,但是如果房子的话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话,那么是不会参与分配的。

两个孩子,一套房子,离婚怎么办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平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与分配。孩子的抚养权,首先由双方协议确定两个孩子直接的抚养方案,民政部门和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当事人在协议上可以明确两个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还是父母双方每人抚养一个孩子。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不成,双方均想要孩子或者均不要孩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确定孩子最终归谁抚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孩子抚养权归谁房子就归谁呢 (三)

贡献者回答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与房产分割没有直接关系。离婚时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并不一定拿得到房产的归属权。

离婚时分割房产可以按以下处理:

1、双方协议分割房产

按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处理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所以离婚时有共同房产的,可以协商解决。

所以,如果一方抚养孩子,双方又约定房产归孩子抚养人所有的,只要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将会得到法律保护。

2、起诉离婚分割房产

双方对房产分割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并且是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对房产分割将按以下处理:

(1)先确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2)如果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将会判为产权人所有;

(3)如果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分。

不过,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如果是按份共有,一人负担较多的,比如一人独自承担房子首付,那么对房产进行分割时会根据双方承担的比例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书写的房子归谁就是谁的吗 (四)

贡献者回答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子归属的约定,在一般情况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绝对意味着房子就无条件地归属于协议中指定的一方。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释:

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该协议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房子的归属,那么在法律上,该约定对双方都是有效的。产权变更手续:

尽管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房子的归属,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过户登记等,那么房子的产权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原登记人。因此,为了确保房子归属的合法性,双方需要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尽快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特殊情况:

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归属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的判决来确定。执行与争议解决:

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子归属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子归属的约定虽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还需要结合产权变更手续、特殊情况以及执行与争议解决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谨慎对待,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有房子的吗 (五)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不是房子属于抚养孩子权所属的孩子,两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关系。然而,为了离婚,有时双方都会达成一些妥协条件。双方就孩子的监护权是谁以及该归属谁达成一致。这是双方协议的结果,而不是法律的规定。在法律上,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和财产的分离是离婚的两个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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