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出于爱与信任,时常会有财产上的赠予行为,其中房产赠与便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然而,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面临离婚时,这些婚内赠予的房产归属问题便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综合考虑赠予时的具体约定、双方贡献、婚姻期间的共同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离婚时归谁 (一)

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离婚时归谁

贡献者回答一、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离婚时归谁

1、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离婚时归谁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若是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的,则该房屋原则上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是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婚内老公赠与妻子房产有效么 (二)

贡献者回答婚内老公赠与妻子房产是有效的。只要是出于自愿的意志,且已经完成了房产产权转移,这个赠与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且不可撤销。但如果只有赠与协议书,还没有完成产权转移,赠与人是有权撤销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的房产是个人财产,那么这个赠与行为是有效的。但如果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就会复杂一些,因为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当然,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赠与房产后,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签订赠与合同和办理房产过户等。这些手续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完成了这些手续,才能确保赠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婚内老公赠与妻子房产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婚内赠予房产,房产证写一人所有,属于共同财产吗 (三)

贡献者回答婚后买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写了单独所有。这种情况房屋持有人必须证明这个买房钱不是婚内所得,如果无法证明,这个房产就只能算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婚内房房一方转让给另一方,该房产属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吗? (四)

贡献者回答您好,不一定。主要看双方有没有特殊约定。

1、如果该房屋原本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内一方将个人房产转让给另一方,该行为一般可以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即使该房屋登记在受让方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该房屋为受让方一人的财产。

2、如果该房屋性质原本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转让的行为仅会改变房屋的所有权人,而不会改变房屋的性质。此时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外约定房屋为受让方一人的财产。

因此,由于房屋转让行为发生在婚内,房屋的性质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希望房屋作为受让方的个人财产,建议双方之间可以订立协议进行明确的约定。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有需要,欢迎进一步咨询。

婚内一方因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五)

贡献者回答当人们结婚了,就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而夫妻两个人婚后的财产也就成为了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规定。那么,婚内一方因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

我结婚之后,我爷爷给了我五万块钱,我想问一下,这个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属于我自己的个人财产?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徐志宏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以看出,婚后因赠与获得的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赠与一方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徐志宏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出赠财产方为赠与方,接受财产方为受赠方。

婚后接受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该财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

百人大所跨专业复合型主办律师,浙大医学硕士,医学法学双重学术背景,个人公众号“医疗律师徐志宏”。综合性三甲医院一线医生工作10余年。业务全面、责任心强,胜诉率高,为大量当事人成功维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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