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关东案件如何判案 (一)

夏关东案件如何判案

贡献者回答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万元雇河南省济源市网友夏关东杀害母子2人 6万元雇河南网友, 6万元雇网友夏关东, 6万元雇网友, 漳浦朝阳花园命案, 夏关东 经过漳州市、漳浦县两级公安局3个昼夜的奋战,春节期间发生在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花园的雇网友杀死母子2人的案件成功告破,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2月20日凌晨3时许,家住县城朝阳花园小区的李某回家后发现妻子李某华及年仅6个多月的儿子在家中被害,李某性立马向公安局报警。案发后,漳浦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以县公安局纪建仁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此案引起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市、县各级公安部门有关领导都在第一时间亲临一线指导侦破工作。

专案民警通过调查访问、开展排查以及依靠群众提供的线索,充分运用技术手段等方式全力展开侦破工作,很将犯罪嫌疑人一一锁定,并于当日中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兰。与此同时,专案组在河南、山东、泉州等地警方及西安铁路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2月21日晚,在厦门开往西安的K241次列车上抓获犯罪嫌疑人夏某东,在泉州永春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晖;2月23日上午,在山东烟台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敏。

经查,家住绥安镇朝阳花园的李某性因朋友介绍与李某兰认识,之后两人发生婚外情。李某性的儿子出生后,李某性开始有意疏远李某兰,这让李某兰大为恼火。李某兰找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敏,答应付酬金6万元雇凶杀人,之后王向敏联系到犯罪嫌疑人夏关东、王某晖两人。2月19日晚11时许,夏、王二人以送奶粉为由骗开房门,持刀杀死李某性的妻子,而后用毛毯捂住其6个月大的儿子,致其窒息死亡。

2月19日是大年初六,当人们还沉浸在欢度春节的喜悦中时,一场人间悲剧突然降临在漳浦县城朝阳花园。当天夜里,两名凶手窜入4楼一户人家,将家里母子俩当场刺死,其中儿子是6个月大的婴儿。

目前,一名河南籍凶手夏关东已被抓获。此人是被漳浦县一位网友雇来的。为了6万元酬金,他从河南千里迢迢赶来漳浦作案,而后乘火车逃离,结果被火车上的乘警抓获。

下载 (15.82 KB)

2010-2-25 10:39

春节悲剧:母子俩深夜遇害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漳浦县城朝阳花园,发现4楼出事的套房门紧闭,门上贴着漳浦县公安局绥安派出所的通告,内容为 “因案件侦查需要,此门不得擅自开启,否则将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房间阳台的衣架上,整整齐齐地晾晒着一排婴儿服装。只不过,这些衣服的小主人已经不在人世。

楼下一位阿姨告诉记者,初六那天晚上下雨,小区里本来非常安静。到了大概凌晨4点,大家全被吵醒了,“小区内停着很多警车,人来人往,我才知道出了事。”阿姨说,凶手杀人后逃离。女子的丈夫回家,才发现妻子和儿子遇害,然后报警。

一位知情者在当地论坛发帖说:“凶手观察了那家人的生活习惯几天,以送牛奶的名义去敲开门,然后就直接把大小灭口。实在残忍。”邻居告诉记者,死者丈夫的职业是当地修车店的老板。

邻居回忆:受害者勤快善良

这起案件在周围引起不小的震动。在朝阳花园看车的老伯告诉记者,遇害女子搬来有一年多时间,为人善良。如今,她的摩托车还在车库里,人却已经没了。

与遇害女子较熟的一位邻居介绍说,这对夫妻都姓李,女的30来岁,家里还有个8岁的女儿,“她老家是漳浦县沙西镇的,以前开服装店,生了儿子后专门在家照顾孩子。很勤快的人,家门口的楼梯都是她洗的。”

回忆起与遇害女子的最后一面,这位邻居仍唏嘘不已,“当晚7点多,我在阳台洗衣服,她到小区大门外倒垃圾,还笑盈盈地和我说了‘天气这么冷,还在洗啊’。想不到,这竟是最后一句话。”

案情进展:凶手坐火车被抓

据了解,被抓获的凶手叫夏关东,21岁,河南省济源市人。因为夏关东是在搭乘厦门往西安的火车时被乘警抓获的,所以西安媒体最先披露了夏关东落网的消息。

据西安的媒体报道,2月21日晚9时30分许,即案发两天后,西安铁路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漳州市警方发来的协查通报,称一名杀人嫌犯可能乘坐西安乘警支队值乘的厦门开往西安的K241次列车潜逃。21日晚10时15分,列车运行京广线漯河至许昌间时,乘警发现在4号硬席车厢一个小伙和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非常相似,便将其控制。经审查,此人正是涉嫌在漳州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夏关东。

无知凶手:担心杀人后“被罚款”

夏关东落网后交代称,他以前在西安东郊一家舞厅打工,在网上聊天的过程中结识了一个网友。不久前,这个网友在聊天中提出,想让夏关东帮忙在漳州杀一个人,事成后给他6万元报酬,夏关东当即表示同意。2月15日,大年初二,夏关东从西安坐火车到达漳州。和网友联系后,对方告诉他,还有一个王姓男子会和他一块干。经过预谋后,2月19日晚,夏关东和王姓男子持刀来到漳浦县城朝阳花园,敲开门后,两人将母子俩杀死,随后分头潜逃。

面对乘警的讯问,21岁的夏关东供认不讳。随后,他竟无知地问:“我杀人会不会被罚款?”并一再请求铁警不要将杀人一事告诉父母,担心家人伤心。

夏关东被西铁警方刑事拘留后,移交给了漳州漳浦警方。警方评价说,夏关东和这个漳浦网友从来没有见过面,杀人后也没有拿到一分钱,简直就是一个法盲。

【列车上抓获杀人疑犯】

杀人后打算逃往外地,没想到上了火车就被西安铁路警方盯上。犯罪嫌疑人夏关东最终被乘警擒获。

2月21日晚9时30分许,西安铁路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福建漳州市警方通报:涉嫌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夏关东,可能乘坐厦门开往西安的K241次客车潜逃。

西安铁路刑警支队向担当K241列车值乘任务的西安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汪民通报了案情,请列车乘警开展查缉。乘警长贺军很快收到彩信,内容是夏关东的照片及其身份证等信息。晚10时15分,K241次列车运行到漯河至许昌间时,贺军和乘警廖新民、杨泽云排查到4号车厢37号座位上一男子面部特征和彩信照片上的人非常相似。在核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3名乘警马上将夏关东控制。

经讯问,夏关东供述了他于2月19日晚上潜入漳州市朝阳花园一房间内将一对母女杀害后乘车潜逃的事实。昨日下午,西铁公安处民警确认夏关东已被刑拘,正等待漳州警方办理案件移交。

懂金堂官场上请进,看看老颜是替哪个背的黑锅 (二)

贡献者回答成都中院颜仁才受贿罪刑事判决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2)成刑初字第269号

公诉机关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颜仁才。

辩护人陈武,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曾莉,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成检(二)刑诉(2012)20号起诉书,于2012年5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秦永春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颜仁才及其辩护人陈武、曾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颜仁才于2008年7月至2011年2月期间担任金堂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并于2008年9月经金堂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担任国有独资企业成都市金堂建投公司(后更名为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堂建投公司)总经理。

2008年7月,金堂建投公司作为金堂县灾后安置房建设的项目业主,将金堂县洲城花园二期五标段工程发包给金堂通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没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个体经营者胡青平(另案处理)通过金堂县城乡建设局原局长文斌(另案处理)的帮助,从通达公司处得到了洲城花园项目4栋安居房的修建工程,胡青平为感谢颜仁才在拨付工程款方面给予的帮助,从2008年9月至2011年年初先后六次送给颜仁才现金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20万元,颜仁才均予收受。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上述事实并当庭出示的证据有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认为,被告人颜仁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现金20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判处。

被告人颜仁才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以下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1.颜仁才为胡青平拨付工程进度款系正常履职,公诉机关指控颜仁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证据不足;2.颜仁才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3.颜仁才归案后认罪、悔罪,退出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颜仁才的辩护人为支持其辩护意见,当庭出示了以下辩护证据:

1.被告人颜仁才的手机通话记录,以证明颜仁才于2012年2月13日凌晨0时18分接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电话,通话时间为36秒。

2.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证明颜仁才的亲属于2012年7月24日退出赃款20万元。

3.证人张洪军(系颜仁才的驾驶员)出具的书面说明,以证明2012年2月12日晚,张洪军驾车送颜仁才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次日凌晨0时30分左右到达后,颜仁才进入市检察院。

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至2011年2月期间,被告人颜仁才分别担任金堂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和金堂建投公司(后更名为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协助局长兼金堂建投公司董事长文斌管理成都金堂建投公司的全面工作。2011年2月至2012年2月期间,颜仁才分别担任金堂建投公司董事长和金堂县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主持金堂建投公司和金堂县城乡建设局的全面工作。

2008年7月,金堂建投公司作为金堂县灾后安置房建设的项目业主,将金堂县“洲城花园”项目二期五标段工程发包给通达公司承建。个体包工人员胡青平在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情况下,通过金堂县城乡建设局原局长文斌(另案处理)的帮助,从通达公司获得了“洲城花园”项目4栋安居房的修建工程,因颜仁才负责金堂建投公司相关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工作,胡青平便找到颜仁才,请求其为自己承建的工程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方面予以关照,颜仁才同意后,按照胡青平所承建工程的进度及时签字并拨付了工程进度款。胡青平为感谢颜仁才给予的帮助,从2008年9月至2011年年初先后六次送给颜仁才现金共计20万元,颜仁才均予收受。

2011年3月29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收到举报金堂县原建设局局长文斌、颜仁才涉嫌受贿的线索并展开初查。2012年2月14日,颜仁才经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收受胡青平所送现金20万元的事实。

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颜仁才的亲属代其退缴赃款20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过庭审质证的控辩证据予以证实:

一、书证、物证

1.案件来源及挡获经过,证实2011年3月29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收到举报金堂县原建设局局长文斌、颜仁才涉嫌受贿的线索。2012年2月14日,颜仁才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通知后到案。

2.常住人口信息、颜仁才基本情况及简历、中共金堂县委组织部、金堂县人民政府、金堂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金堂县人大常委会出具的任职文件,证实被告人颜仁才的户籍情况及先后担任金堂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局长,金堂建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的相关任职情况。

3.金堂府函(2008)42号文件、金堂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局与县建投公司关系的说明》及金堂建投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实建投公司(后更名为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金堂县建设局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2008年6月登记注册,2008年9月颜仁才担任总经理,2011年3月颜仁才任董事长,不再担任县建设局副局长。2011年3月前建投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从县建设局抽借,之后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县人事部门从在编单位选调。

4.金堂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证实被告人颜仁才在金堂县城乡建设局担任副局长期间,协助管理金堂建投公司的全面工作。

5.金堂建投公司向通达公司付款的凭证,证实被告人颜仁才在金堂建投公司向通达公司支付合同预付款和工程款的发票上签字,同意付款。

6.关于涉案的“洲城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的相关会议纪要、建设施工合同、招投标资料及通达公司关于分包给胡青平部分工程的情况说明,证实“洲城花园”二期安置房项目经过金堂县政府审定,由金堂建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由通达公司承包了五标段工程。通达公司将工程分包给胡青平后,通达公司不参与项目管理,只收取5%管理费,建投公司拨付工程款给通达公司后,通达公司要求胡青平通过材料发票和人工工资表将工程款冲出后再拨付给胡青平。

7.通达公司向胡青平付款的相关凭证,证实胡青平以建材和工人工资的名义从通达公司领取了工程资金。

8.颜仁才在建设银行尾号为“38272”的账户明细,证实颜仁才个人的建行账户在2008年10月23日存入6000元;2010年10月17日存入20000元,

9.金堂县城乡建设局情况说明,证实颜仁才在任期内未向纪检部门上交礼金、钱款。

10.手机通话清单,证实2012年2月13日0时18分,座机02887782267拨打过颜仁才的手机13568863878,当日1时8分颜仁才用手机拨打了该座机。

二、证人证言

1.证人胡青平(行贿人)的证言,证实2008年7月左右,胡青平以通达公司项目经理的名义,从通达公司承建的“洲城花园”工程项目中个人承包了4栋楼房的修建工程,该工程的付款方式为先由建投公司拨给通达公司,再由通达公司付给胡青平,胡青平按约定向通达公司支付5%的管理费。因颜仁才当时任金堂县建设局副局长,分管财务工作,同时也是“洲城花园”工程发包方金堂建投公司的总经理,“洲城花园”的工程款拨付必须经过他批准。2008年10月左右,为了早点拿到工程款,胡青平找到颜仁才,请求颜仁才在拨付工程款上给予关照,颜仁才表示同意,之后,颜仁才按胡青平承建工程的进度,及时签字拨付了工程款。为了表示感谢,胡青平多次送给颜仁才现金共计20万元,第一次是2008年中秋节后,在颜仁才所住的小区门口送了6万元的现金;第二次是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在赵镇夜市街送了1万元现金;第三次是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在颜仁才家楼下送了2万元现金;第四次是2010年端午节前的一天,在颜仁才家楼下送了6万元现金;第五次是在2010年中秋节前的一天,在颜仁才家楼下送了2万元现金;第六次是在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在颜仁才家楼下送了3万元现金。颜仁才每次都是稍作推辞,最后全收下了。贿赂款的来源,有的是从工程备用金中拿的现金,有的是用农商银行卡取的款。

2.证人易传伦(通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言,证实通达公司系金堂县建设局下属的国有公司。2008年8月,通达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中标“洲城花园”安置房项目的二标段和五标段工程。由于通达公司系国有企业,人员较少,遂将中标后的工程全部分包给了私人老板承建,后金堂县建设局局长文斌给易传伦打电话,让易将“洲城花园”工程的四栋楼交给个体人员胡青平承建,易传伦遂将该工程中的19、20A、22、24等四栋楼房承建工程分给了胡青平,总标的大概在1500万元。由于胡青平本人没有资质,通达公司遂组建了一个项目部,口头任命胡青平为施工班组负责人,但实质上通达公司是将“洲城花”园这个工程分包给了胡青平个人在做,胡青平在这个工程中的成本和利润均与通达公司无关,只是需要向通达公司交纳总造价5%的管理费。建投公司把工程款拨付给通达公司后,通达公司再把相应工程款拨给胡青平,胡青平拿发票和人工工资表把工程款冲出来,通达公司对胡青平提供的发票真伪不做审核。

3.证人黄德生(原通达公司副总经理)的证言,证实黄德生在通达公司任职期间,曾在“洲城花园”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职务,因该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了胡青平,黄德生只负责在胡青平申请拨付工程款时提交的材料费发票和工人工资报表上签字。

三、被告人供述

被告人颜仁才供述,2008年,建投公司作为项目甲方在金堂县淮口镇修建居民安置点“洲城花园”工程,通达公司经中标获得了6栋居民楼的修建工程,胡青平个人从通达公司处拿到了其中的4栋居民楼工程。颜仁才当时任建投公司总经理,负责建投公司相关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2008年9月,胡青平找到颜仁才,希望颜仁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颜仁才答应了胡青平的请求。之后,颜仁才按胡青平承建工程的进度及时签字批准后,将工程进度款按时拨付给通达公司,通达公司再向胡青平拨付,胡青平为了感谢颜仁才的帮助,先后六次送给胡青平现金20万元。第一次是2008年中秋节后的一天,颜仁才在自己所住电信小区附近收受胡青平所送现金6万元;第二次是2009年年初的一天,颜仁才在金堂县赵镇夜市街收受胡青平所送现金1万元;第三次是2010年年初的的一天,颜仁才在所住电信小区附近收受胡青平所送现金2万元;第四次是2010年6月的一天,颜仁才在所住电信小区附近收受胡清平所送现金6万元;第五次是2010年9月的一天,颜仁才所住电信小区附近收受胡清平所送现金2万元;第六次是2011年年初的一天,颜仁才所住电信小区附近收受胡清平所送现金3万元。

指控证据均来源合法,客观真实,能够相互印证证实被告人颜仁才受贿20万元的犯罪事实,本院予以采信。辩护人提交的1-2份辩护证据证实颜仁才已全部退赃及手机通话情况的事实,本院予以采信。但第3份辩护证据署名张洪军的书面证词,因侦查机关未调取张洪军的证言,张洪军亦未出庭作证,该书面证词的真实性无法确认,本院不予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颜仁才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金堂县建设局副局长、局长、建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现金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颜仁才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颜仁才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受贿的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退缴了全部赃款,可酌情对被告人颜仁才从轻处罚。

关于辩护人所提颜仁才为胡青平拨付工程进度款系正常履职,指控被告人颜仁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本院经审查认为,首先,被告人颜仁才先后担任金堂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局长,金堂建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负责金堂建投公司相关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工作,在建达公司中标承建的“洲城花园”工程的资金拨付上负有签字、审批等领导和管理职责。其次,被告人颜仁才的供述、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均能证实,虽然拨付工程进度款是颜仁才的正常工作职责,但行贿人胡青平明知分包的4栋楼房的工程进度款需要颜仁才审批同意后才能及时拨付,并事先向颜仁才提出了该请求,颜仁才亦明确承诺,并按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签字拨付了胡青平所承建工程的进度款,同时收受胡青平为表示感谢所送的现金20万元,因此,被告人颜仁才签字拨付工程款虽系其正常履职行为,但其接受胡青平的请托后,承诺并利用其履职行为为胡青平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胡青平给付的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为请托人所谋利益是否属正常履职行为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故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

关于被告人颜仁才及其辩护人所提颜仁才具有自首情节的辩解、辩护意见。本院认为,构成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方面要件。根据侦查机关出具的案件来源及挡获经过、侦查说明及行贿人胡青平、被告人颜仁才的询问笔录证实,侦查机关在2011年3月29日已发现颜仁才等人涉嫌受贿犯罪的案件线索,行贿人胡青平及颜仁才于2012年2月经侦查机关通知到案后均如实交代了行贿和受贿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提供的询(讯)问笔录表明,行贿人胡青平在2012年2月13日凌晨的询问中即交代了向文斌、颜仁才行贿的事实,而公诉机关提供的笔录反映,被告人颜仁才最早交代受贿事实是在2012年2月14日晚,即在行贿人胡青平交代行贿事实之后。因此,办案机关在颜仁才到案交代受贿事实前即已掌握了其受贿的犯罪事实,颜仁才在办案机关通知其调查谈话时,所交代的犯罪事实属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该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故被告人颜仁才及其辩护人所提颜仁才有自首情节的辩解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

被告人颜仁才及其辩护人所提颜仁才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并已退缴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

据此,为了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惩治腐败,判决如下: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颜仁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2月15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止)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被告人颜仁才的受贿所得人民币2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李永辉

代理审判员程哲渊

人民陪审员程根德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石金凤

附:本案适用相关法律条文内容: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这个吗?

被害怎么造句 (三)

贡献者回答1、走着走着,他想起刚才看的电影里敲梆老头被害的情景。

2、出卖亲属的人,不仅为被害者所恨,也为收买者所厌恶。伊索

3、如果不是家访,或许徐某强奸案就罚不当罪,被害人就可能会落下终身残疾。

4、金光党常以偷天换日的手法,骗取被害人的财物。

5、他都已经被害得这么惨了,你还落井下石!

6、后被害人抓起砖头砸张某,张某见状躲进饭店,被害人仍不依不饶,并抄起一把折叠椅追赶,张某被逼入灶房,当被害人用折叠椅欲砸张某时,张某抓起灶台上一把菜刀向前划去,将被害人右手肌腱划断,致其重伤。

7、对于法院的不公判决,被害者家属都感到义愤填膺,决定抗争到底。

8、不管被害者是有名人士还是无名人士,杀戮之罪都是一样的。

9、他都已经被害得这么惨了,你还落井下石!

10、布托的被害使得她所在的政党?巴基斯坦最大的党?巴基斯坦人民党,面临土崩瓦解的危险。

11、我们所能盼望的最好结果就是没有人被害。

12、很久之后我才懂得他要的不过是一个陪衬伙伴陷入被害妄想时需要有一个人接受他的被害妄想并且充分安慰。其实太多时候我爱他便是希望搭救他奈何他总是拒绝搭救溺在水中,只会遥遥伸手一番绝望哭喊自己是最惨的一个爱我就与我一起跳下来。

13、一口咬定:被害人一口咬定,把嫌犯指认出来。

14、但是,那些残忍的人有能力杀害手无寸铁的人,而被害者当时正在完成*道使命后的返回途中。

15、面对被害人的控诉,原本应明镜高悬的法庭却视而不见,让人不禁怀疑公理何在?

16、首先是刑事被害人概说,其中包括刑事被害人的概念、特征、分类,以及刑事被害人地位的历史演变。

17、当前,援救成员仍在废渣中寻觅被害者.

18、第八十八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19、一观光者在欧洲被害犹太人纪念碑的石柱中穿行。

20、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1、一辆大敞篷车载着身披美国国旗的被害警员灵柩,从两辆救火车云梯挂起的巨型国旗下面驶过。

22、被害儿童分别为10岁、15岁和19岁。装载这三具儿童尸体的棺材已用木板钉好,并于当日一早运往温得和克飞机场。

23、法利亚神父说,欲知谁想害你,想想你的被害对利。大仲马

24、除了婚姻欺诈,别说“被骗了”这种话。虽然把自己看成被害者,可能暂时让你从真正的痛苦中逃脱。

25、近一半的接受调查的女性被报道曾经被尾随,而统计值显示这个月的早些时候,光天化日之下在新德里大学被枪杀的学生,警方怀疑该案的嫌犯当时正在尾随被害者。

26、李益成了害死霍小玉的作孽者,霍小玉又一再报复他,即使李益罪有应得,可被害的一系列女人,不也是无辜者吗?

27、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人。为实现正义。必须处以死刑。始能平息及满足被害人或其遗族的心理。

28、这个嫌犯真是恬不知耻,明明做了坏事,反而将过错推到被害人身上,实在不可理喻。

29、原来是永成的弟弟永春在外求学有成带著未婚妻返乡,却没想到因为外貌的美丽让永成觊觎不幸却被害去世。

30、在刑事诉讼法领域引入诉权的概念有利于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实现控辩平衡以及被害*权利的保护。

31、这样做是为了阻碍毒液的蔓延,直到被害人可以找到抗毒血清药,主要是那些能够锁定和中和毒素的抗体。

32、犯罪被害人是指受到犯罪人犯罪侵害遭到损害的人,具有犯罪被害性、犯罪和被害的互动性,有时还具有可罚性或可责性。

33、该公司正是周三发生的记者被害案的现场。该记者被杀前一直在这里工作。

34、通过对被害苗的详细调查归类,本文提出了油菜蚤跳甲为害的分级标准,建议以被害指数来表示该虫的危害程度,以便在综合防治中能准确的表示虫情。

35、其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利值得尊重和保护,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36、被害预防是以被害人为中心的、对各种致害因素的预防。

37、被害妄想症会诱发病人的危险意识,成为防御性暴力的典型源泉。邪教组织以此将非信徒或非本宗教信徒妖魔化。

38、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9、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民事侵权的情况,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国家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合同违约纠纷中的权利人等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却不予保护。

40、受害者是一名妓女,凶手对被害人进行了分尸,其手法堪称完美绝伦,以至警察推测杰克应该是一名外科医生。

41、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2、经鉴定,被害人王某右肩部、左肘臂存在多处钝性外力形成的损伤。

43、被害人是被一个小型自由女神雕像杀害的,所以你推测谋杀者来自纽约。

44、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45、其中包含抢夺犯罪之盛行率、害恐惧感等,并进一步描绘民众对该一犯罪型态之亲身感受;再由民众被抢的切身经验之中,归纳抢夺犯罪之情境相关因素,以及被害者之个人特质.

46、微红梢斑螟等松梢害虫危害率调查表明,处理枝梢的被害率也明显低于对照枝梢。

47、被害人过错是指被害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从而合乎规律地引发行为人侵害被害人,并且能够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有无及程度的行为。

48、多数被害者是乌拉圭人,但也包括来自智利、玻利维亚、秘鲁以及古巴的人士。

49、被害人自诉是一种最古老的起诉方式.

50、该彩券获头奖之后,两夫妻还盗领奖金且不愿将奖金还给被害人。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永春黑社会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天枢律网 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