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震惊业界的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据悉,该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4500余万元,涉及全国范围内的投资人超过260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精心设计的骗局,虚增影视剧制作成本、夸大预期票房收益,诱使大量投资人将资金注入一个看似前景无限实则暗藏玄机的影视项目。随着案件的侦破,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他们必将为自己的贪婪行为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那么,这些犯罪者最终会被如何判决呢?

上海破获4500万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犯罪者会被咋判? (一)

上海破获4500万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犯罪者会被咋判?

最佳答案生活不易,为此很多人都想寻找捷径,花少量的钱投资来实现更大回报,而骗子们正是抓住了这种心理来诈骗。近日,上海警方就破获了一起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据了解,这起案件中涉及金额4500余万元,而且被骗的投资人高达260多人,可以说金额之多人员覆盖广,它的侦破无疑拯救了更多蒙在鼓里的人们,以避免更多更大的损失。同时,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属于合同诈骗的范畴,至于如何审判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报。

据报案人回忆,当时双方是通过社交软件结识的,而后就向其推荐一部高回报的电影作品,称如果参与投资就可以获得相当不错的受益,而且机会非常难得。后来报案人也查找了相关资料,确实有这家影视公司的存在,于是就和该“影视公司”签署了一份协议,但没想到的是电影上映后,并没有达到预期,而报案人之前所投资的钱,也就不翼而飞。

随后报案人就感觉被骗了,并向警方报警,经过警方调查才发现,这正是一个恶意骗取投资人的诈骗团伙,于是就快速对其进行抓捕。通过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所以在投资前我们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功课,不能仅听对方的一面之词,毕竟是真金白银往里面投,一定要留个心眼。

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够让更多人明白,世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任何事情都需要脚踏实地,一步步来才能完成,如果你真的想投资,千万要提前做好万全准备,谨防被骗,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防止被骗。

上海破获4500万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是怎么回事? (二)

最佳答案近日,上海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虚增影视剧制作成本、夸大预期票房收益,骗取投资人投资款,涉案金额超过4500万元,涉及全国各地投资人260余名。这也是上海市破获的首起影视投资合同诈骗案。

2019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到市民何先生报案:2019年初,沪上一家影视投资中介公司的员工通过社交软件与他结识,并告诉他一个内部消息:年内将有一部成本高达2.6亿元的大制作电影上映,上映前,可以通过本市一家影视公司参与电影的版权投资。

这名中介还一再声称,这部电影的预期票房保守估计可达20亿元,以投资100万元为例,至少可获得360万元收益,机会实属难得。

这样的好事,听起来就像骗局。但何先生上网查询后发现,这家影视公司的确存在,而且就是中介提到的那部电影联合出品方之一。于是,何先生便通过中介公司与影视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影合作投资协议》,约定以50万元投资款获取电影0.25%的版权收益。

就在何先生坐等收益时,电影上映了。结果票房惨淡,仅有6300万元,与中介公司宣称的20亿元预期票房简直是天壤之别。此时,影视公司以票房不到预期为由,仅兑付给何先生1.3万元,50万元投资款等于是打了水漂。

本以为是时运不济、投资失利,但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何先生在某网站论坛上发现,与他有相同经历的投资人竟不在少数。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投资时获知的制作成本不尽相同,从7000万到2.6亿元不等。感到上当受骗的何先生向警方报案。

扩展资料

警方调查情况: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初步调查后发现,类似的投资人的确很多,而且都经历了制作成本数倍溢价、票房估值大跌眼镜的情况。警方分析认为,这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个恶意骗取影视投资人投资款的诈骗团伙,于是立即立案侦查。

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包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上海设立了一家影视公司,在无能力支付投资款的情况下,先行与某电影出品方签订协议,约定出资购得某电影18%份额的票房收益权和署名权。但双方明确约定,包某的公司不得擅自转让所持份额或用于融资,否则将不再享有电影的票房收益权。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包某等人违反约定,精心设计编排话术,通过高额返佣的方式勾结全国多家中介公司,大肆招募投资人。招募过程中,犯罪团伙以与出品方签订的协议为掩护,混淆“版权”与“票房收益权”的概念,虚增电影制作成本、夸大票房预期收益,吸引投资人投资购买所谓“收益份额”。

先后骗取260余名投资人共计4500余万元投资款后,包某等人才将其中的1000余万元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用于佣金提成和个人挥霍。

得知包某公司擅自转让投资份额后,电影出品方按照协议约定未予兑付票房收益。包某等人为了掩饰非法占有投资人投资款的真实目的并逃避打击,就用骗来的钱,以实际票房6300万元按比例兑付投资收益共计1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巨额亏损。

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苏越犯的什么罪 (三)

最佳答案苏越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苏越因投资多部影视剧而亏损严重,后借贷巨款无法偿还而被控合同诈骗。他被控以投资迎奥运巡演、筹办影音公司、扩大公司经营等虚假理由,先后与3名受害人签订多份合同,诈骗金额高达5700多万元。受害人包括多名文体明星和奥运冠军。法院一审判决苏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狱中,苏越因患胆囊癌,病重不治去世。

这是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不仅因为苏越本人的知名度,更因为他的罪行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也提醒我们,在商业活动中要提高风险意识,谨慎签订合同,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误入影视投资界「缅北」,我被骗330万 (四)

最佳答案影视投资诈骗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涉案金额高达7亿。兰州警方已公开征集“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揭露了这一系列金融游戏背后的真相。

受害者苏琳通过“朋友”的推荐,投入了330万用于购买电影份额,但至今仅追回1%的金额,被骗金额巨大。目前,与苏琳有相似遭遇的受害者已有200多人,估计被骗总额近6000万。

警方调查指出,诈骗团伙采用荐股形式吸引投资人投资股票,随后夸大电影制作成本与预期票房收益,引导投资人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将诈骗所得的大部分款项用于个人挥霍。

《红星新闻》报道显示,此案涉及受害人超过2100人,涉案金额超过7亿元。春节档电影《热辣滚烫》的官方微博也发布了声明,表示该公司未授权任何个人、公司、机构以该片名义对外开展任何投融资合作。

电影投资本应是造梦的机器,但在受害者口中却成了危险与诱惑并存的金融游戏。

在这背后,一系列精心设计的诈骗手法逐渐浮出水面。通过构建虚假的电影公司,利用培训与“饥饿营销”策略吸引投资者。受害者往往在不知不觉中陷入局中,难以察觉其背后的骗局。

诈骗者通过塑造成功人士的形象,与受害者建立信任,进而诱导高额投资。同时,利用网络平台的隐蔽性,让诈骗活动难以被及时揭露。

尽管如此,受害者们仍需保持警惕。了解影视行业的真实运作方式,深入研究投资项目,对任何看似“天上掉馅饼”的机会保持高度怀疑。

影视投资诈骗的案例揭示了网络诈骗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提醒公众在投资时务必保持谨慎,进行充分的调查与核实,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天枢律网 关于影视诈骗案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