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什么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 2、七类刑事案件是哪些
- 3、刑事案件是什么意思
本文导航,以下是目录:
什么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一)

答刑事案件是指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具体来说,以下几类案件通常被视为刑事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如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
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案件:
包括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
侵犯财产的案件:
如盗窃、抢劫、诈骗等侵犯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或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行为。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
例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的行为。
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传播淫秽物品、制造或贩卖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
重点内容:构成刑事案件的行为通常要求产生一定的实害结果或者产生了巨大的危险,并且需要遵循四要件体系进行有罪判断。同时,虽然某些行为可能符合上述分类,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可能不被认为是犯罪。
七类刑事案件是哪些 (二)
答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是指 犯罪嫌疑人 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 刑法 》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 立案 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如:杀人案;伤害案;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 抢劫 案;强奸案;爆炸案;决水案;投毒案; 盗窃 案等。 《 刑事诉讼法 》第19条第3款规定: 自诉案件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案件是什么意思 (三)
答刑事案件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案件。在中国,刑事案件的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案件的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杀人、贩毒、贪污、受贿等各类犯罪行为。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涉及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多个阶段。
刑事案件的处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报案: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
公安初查:公安机关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以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在公安机关初查结束后,被害人和律师要根据初查结果,与公安机关侦查、法制等部门充分沟通,配合公安机关将案件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破工作。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一般包括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
审查起诉阶段: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决定开庭审判。法院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做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执行阶段:如果被告人被判决有罪,刑罚执行机关将负责执行法院的判决,包括监禁、罚金等刑罚。
刑罚执行机关:负责执行法院的判决,包括监禁、罚金等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罪名体系,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以下类型:
危害国家安全罪:如分裂国家罪、间谍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暴力犯罪(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交通肇事罪、危险作业罪、枪支/弹药类犯罪等。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金融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诽谤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
侵犯财产罪: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占罪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如毒品犯罪、组织卖淫罪、赌博罪、妨害公务罪、网络犯罪等。
贪污贿赂罪:如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等。
渎职罪: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等。
危害国防利益罪:如破坏军事设施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什么是刑事案件啊,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天枢律网 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