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坐过牢的人能不能出国打工
- 2、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能到外省去工作吗?
- 3、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坐过牢的人能不能出国打工 (一)

贡献者回答坐牢的人,在刑满释放以后,如果附加刑也已期满,就与其他公民一样有同等的权利。完全可以出国打工。
如果还有附加刑,比如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那么刑满释放后三年内以下权利将被剥夺: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除此之外,你享有其他公民一样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有些国家规定不招录有犯罪前科的人,所以你出国前需了解你将前往的国家相关规定。
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能到外省去工作吗? (二)
贡献者回答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去外省工作,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是一些法定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 (三)
贡献者回答剥夺政治权利不能出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不批准出境。剥夺政治权利虽属附加刑,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五章处罚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十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执行本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处罚;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天枢律网 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