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主要有哪些
- 2、我国已经加入的关于著作权的专门国际条约是
- 3、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有哪些
- 4、版权登记的国际公约
- 5、我国未加入的八大公约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主要有哪些 (一)

优质回答1. 我国已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主要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制止商品来源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等。
2. 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正式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是该公约的第96个成员国。1992年10月15日,我国成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
3. 《制止商品来源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于1891年缔结,旨在对带有虚假或欺骗性产地标记的商品进行扣押或禁止其进口,或采取其他行动和制裁手段。
4.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于1961年缔结,确保对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录音制品和广播组织的广播节目予以保护。
5.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于1971年通过,规定每一缔约国均有义务为属于另一缔约国国民的录音制品制作者提供保护,以禁止未经制作者同意而进行复制,禁止进口此类复制品(如果这种复制或进口以向公众发行为目的),并禁止此类复制品向公众发行。
6. 《内罗毕条约》于1981年通过,参加该条约的所有国家均有义务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制止未经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许可将其用于商业目的(如广告中、商品上、作为商标等)的行为。
7. 《华盛顿条约》或《集成电路条约》于1989年5月26日订于华盛顿,未生效,但TRIPS规定其成员必须遵守该条约的第2条至第7条、第12条以及第16条中的部分规定。
8. 《商标法条约》(TLT)于1994年缔结,宗旨是统一和简化国家和地区商标注册的程序。
9.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于1996年缔结,属于《伯尔尼公约》所称的特别协议,涉及数字环境中对作品和作品作者的保护。
10.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于1996年缔结,涉及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数字环境中的知识产权。
11. 《专利法条约》(PLT)于2000年通过,宗旨是协调并简化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和专利的形式程序,使这些程序更加方便用户使用。
12. 《新加坡条约》于2006年缔结,《新加坡条约》以1994年《商标法条约》为基础,但适用范围更广,而且还处理通信技术领域近期出现的一些问题。
13.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由2012年6月20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通过,涉及表演者对视听表演的知识产权。
14. 《马拉喀什条约》于2013年6月27日通过,2016年9月30日该条约生效,《马拉喀什条约》为缔约方设定了为视障者和其他阅读障碍者规定强制性限制与例外的义务,并有相应的灵活性。
为我国已加入的主要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简要介绍,这些公约对于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已经加入的关于著作权的专门国际条约是 (二)
优质回答我国已经加入的关于著作权的专门国际条约主要有《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制品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
《伯尔尼公约》:世界上第一个保护版权的国际公约,为著作权保护提供了基础框架和重要原则。《世界版权公约》:也是著作权领域重要的国际条约,和《伯尔尼公约》相互补充,进一步促进了国际间著作权的保护和协调。《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制品公约》:重点针对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益保护,防止其制品被未经授权的复制,对录音行业的发展和著作权保护起到推动作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重要成果。它是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把包括《伯尔尼公约》在内的几个国际公约纳入其中,明确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最低标准。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有哪些 (三)
优质回答一、《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 简称WIPO公约,于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署,1970年生效。目前缔约方总数为181个国家,其中包括1980年6月3日加入的中国。
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简称《巴黎公约》,1883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168个国家,中国于1985年3月19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三、《专利合作条约》(PCT条约)
- 1970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124个国家,中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该条约。
四、《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
- 《马德里协定》1891年签署,与《马德里议定书》1989年签署,合称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目前《马德里协定》的缔约方总数为56个国家,中国于1989年10月4日成为该协定成员国;《马德里议定书》的缔约方总数为66个国家。
五、《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
- 1891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34个国家。
六、《商标法条约》(TLT条约)
- 1994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33个国家。
七、《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 1957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74个国家,中国于1994年8月9日成为该协定成员国。
八、《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
- 1973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20个国家。
九、《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 1968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44个国家,中国于1996年9月19日成为该协定成员国。
十、《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 1971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55个国家,中国于1997年6月19日成为该协定成员国。
十一、《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 1977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60个国家,中国于1995年7月1日加入该条约。
十二、《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内罗毕条约》
- 1981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43个国家。
十三、《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
- 1958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22个国家。
十四、《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
- 1925年签署,并进行过多次修订,包括1925年的海牙文本、1934年的伦敦文本、1960年的海牙文本、斯德哥尔摩补充文本,1999年的日内瓦文本。目前前四种文本的缔约方总数为31个国家;日内瓦文本的缔约方总数为16个国家。
十五、《专利法条约》(PLT)
- 2000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9个国家,将在10个国家向总干事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三个月后生效。
十六、《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华盛顿公约》
- 1989年在华盛顿通过,中国于同年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十七、《维也纳协定》
- 保护铅字字样和旅消竖国际寄存。
十八、《日内瓦协定》
- 关于科学发现国际注册。
十九、《商标注册条约》
- 在维也纳缔结。
二、《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1886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157个国家,中国于1992年10月15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二、《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 1961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达到79个国家,中国于1993年4月30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
- 1996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50个国家。
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
- 1996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48个国家。
五、《布鲁塞尔公约》
- 关于分配卫星传送信号,1974年缔结。
六、《日内瓦公约》
- 关于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1971年通过。
七、《关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若干问题的条约》
- 1996年通过。
二、《国际保护植物新品种公约》(UPOV公约)
- 1961年缔结,目前缔约方总数为59个国家,中国于1999年4月23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版权公约》
- 1971年缔结,中国于1992年10月30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
-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该协定的成员国。
版权登记的国际公约 (四)
优质回答版权登记的国际公约主要包括《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一、《伯尔尼公约》
《伯尔尼公约》是一个关于版权保护的国际协议,它规定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以及这些权利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承认和保护。该公约强调了对原创作品版权登记的重要性,要求成员国提供有效的版权保护机制,并为作者在跨境情况下维权提供支持。它为全球范围内的版权保护建立了基础框架。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是另一个世界性的版权保护协议,其主要目标是澄清和完善版权相关的规定,特别是在数字环境下对版权保护的要求。该条约特别关注了网络环境中的版权问题,规定了与数字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及执行相关的标准。它促进了各国在版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以确保在全球网络环境中作者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这些国际公约的存在为全球的版权登记和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它们不仅促进了文学、艺术和科学的全球交流,也鼓励了创新和创造力的发展。通过遵守这些公约,各国可以为作者提供公平和有效的版权保护,确保创作者的权益在经济和道德层面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这种国际合作对于推动全球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我国未加入的八大公约 (五)
优质回答《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议定书》《专利合作条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商标法新加坡条约》《专利法条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旨在确立各国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的基本准则和原则。中国虽然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尚未加入公约,这与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特定策略有关。
2、《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供了一种简化和统一的国际商标注册程序,中国虽然有自己的商标注册体系,但尚未加入这一协定,这是因为中国认为商标注册体系已经能够满足国内需求,和正在考虑是否通过加入该协定来进一步优化商标注册流程。
3、《商标国际注册议定书》:这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补充协议,进一步简化了国际商标注册程序,中国未加入此议定书的原因与上述马德里协定相同,即中国认为当前的商标注册体系已经足够有效,和正在考虑是否加入以进一步提升商标注册效率。
4、《专利合作条约》:提供了一种简化和统一的国际专利申请程序,尽管中国专利申请量逐年增长,但尚未加入条约,这与中国在国际专利申请方面的特定策略有关,和中国正在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一条约来优化专利申请流程。
5、《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旨在通过建立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组织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国虽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但尚未加入这一公约,是因为中国已经在国内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正在考虑更好地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合作。
6、《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规定了微生物样本的保存和提供程序,以支持专利审查,中国尚未加入此条约,是因为中国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对微生物样本的需求较少,和正在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一条约来支持专利审查工作。
7、《商标法新加坡条约》:旨在简化商标图形要素的国际注册程序,中国未加入此条约的原因与上述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相同,即中国认为当前的商标注册体系已经足够有效,和正在考虑怎么加入这一条约以进一步优化商标注册流程。
8、《专利法条约》:提供了一种简化和统一的专利申请文件格式和程序,尽管中国专利申请量很大,但尚未加入此条约,这与中国在专利申请方面的特定策略有关,和正在考虑怎么更好地利用这一条约来简化专利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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