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

贡献者回答一、侵权行为有哪些
1、侵权行为如下: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侵权行为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 (二)
贡献者回答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违法性:
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即民事主体未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从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侵害性:
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可以是财产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或者是其他形式的合法权益受损。
责任性:
侵权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多样性:
侵权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不仅限于逼迫人结婚生育等特定行为,还包括但不限于诽谤、诬陷、盗窃、侵犯隐私权等多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严重性:
某些侵权行为,如栽赃陷害、谋杀暗算等,其情节严重,后果恶劣,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参考信息中提到了对独身主义者、丁克族的特定侵权行为及其严重后果,但这并不代表侵权行为仅限于这些特定情况。侵权行为是广泛存在的,任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
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 (三)
贡献者回答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归责原则不同:
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则可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或公平责任原则。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据侵权行为的性质而定,一般遵循上述提到的过错责任原则或其他特殊原则。
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侵权责任:对于一般侵权责任,其成立需满足上述构成要件。而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则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而是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规定。
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
侵权行为: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侵权责任:虽然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特殊侵权情况下,举证责任可能会有所转移或特殊规定,如环境侵权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等。
综上所述,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以及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般侵权包括哪些行为 (四)
贡献者回答一般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这类行为直接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例如,殴打他人造成身体损伤,或散布谣言导致他人精神受创。
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这种行为主要针对人的基本人格权利进行侵害,如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例如,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其隐私信息,或在公开场合恶意诋毁他人名誉。
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涉及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身份相关的权利。例如,非法使用他人的姓名进行商业活动,或捏造事实损害他人的名誉和荣誉。
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这类行为包括非法占有、侵害、毁损他人财产等。例如,盗窃他人财物,或故意破坏他人的私有财产。
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侵犯他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品权利的行为。例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专利产品,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作品。
是一般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了解这些类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识别和防范侵权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两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五)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二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二人或者二人,当行为人只有一人时,不可能成立共同侵权。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这一要件中的“共同”主要包括三层含义:其一,共同故意。上文介绍了多种学说,无论学者哪一种学说,都一致认为,数个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成立共同侵权行为。其二,共同过失。“共同过失”主要是数个行为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基于共同的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损害。其三,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共同侵权行为中,有时各个侵权行为对造成损害后果的比例有所不同,但必须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某个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应与其他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
4、受害人具有损害,这是受害人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一个基本要件。无损害,则无救济,如果没有损害,根本不可能成立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二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共同侵权,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侵权行为有哪些,天枢律网 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