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房变更承租人规定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其公有居住房屋(简称公
- 1、如何变更公有住房承租人
- 2、上海使用权房如何变更承租人
- 3、上海使用权房承租人如何变更
- 4、上海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上海公房变更承租人规定的相关问答
如何变更公有住房承租人 (一)
优质回答变更公有住房承租人的方法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这是变更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前提条件。 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申请变更的承租人需与原承租人在同一户籍上。 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申请人需为原承租人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 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申请人需证明其已在公有住房内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满二年。 没有其他住房:申请人需证明其名下无其他住房,以确保其变更后的居住需求。
二、办理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原承租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共同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前往房产局办理:持上述材料前往当地房产局或相关公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等待审核与批准:房产局或公房管理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将批准变更承租人。
三、注意事项 公房承租人的确定情况: 原承租人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承租人仍为原承租人。 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需符合规定,否则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请求撤销原变更并作出新变更。 长期未办理变更:如原承租人去世多年且未办理变更,按规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后续纠纷。
在办理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时,请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上海使用权房如何变更承租人 (二)
优质回答在上海,使用权房的承租人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首先,必须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并获得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如果其他子女的户口不在此房内,则无需征求产权单位的意见。变更承租人可以是个人,但统一需要产权单位的批准。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使用权房变更承租人的条件包括: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及没有其他住房。只有符合这五大条件,才能在上海进行变更承租人。此外,如果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变更。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通常被称为公房。这种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但使用权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使用权人(即公房承租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特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在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使用权房具有某些财产权利,但其产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因此,在转让或交换使用权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上海使用权房承租人如何变更 (三)
优质回答上海使用权房承租人变更的方法如下:
一、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前往公证处:首先,需要所有相关继承人一同前往公证处开始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提交材料:在公证处,按照要求提交包括原承租人死亡证明、户口簿、继承人身份证明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办理公证: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二、凭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承租人变更
提交公证书:在取得继承权公证书后,携带该公证书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明等)前往相关部门(如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审核与变更: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正式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并更新相关记录。
注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没有其他住房等。如果原承租人仍然健在,则不发生承租人变更,承租人依然是原承租人。在变更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有权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并作出新的变更。
上海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此种情况需满足两个条件即可变更,第一种情况: 1.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第二种情况:变更给共同居住人。需满足条件: 1.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 2.新的承租人必须是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
法律依据:《住房租赁条例》 第八条 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证明住房权利归属的材料。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配合其依法查询、核实有关信息。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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