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 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详析简介:在法律领域中,累犯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因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人。其中,特殊累犯因其特定的构成条件和严厉的处罚措施而备受关注。本文将深入探讨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概念。

一、特殊累犯的基本概念

特殊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这里的特定之罪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严格,旨在从重处罚那些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的犯罪分子。

二、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一)罪名限制

特殊累犯的首要构成条件是罪名限制。具体而言,前后两罪必须都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中的任意一类。这意味着,如果前后两罪都不是这些特定罪名,或者其中之一不是,那么就不能构成特殊累犯。这一条件体现了法律对特定类型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

(二)刑罚种类及轻重不受限制

与一般累犯不同,特殊累犯在刑罚种类及轻重上没有严格的限制。在一般累犯中,要求前后两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犯罪。然而,在特殊累犯中,无论前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特殊累犯。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天枢律网 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