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昆山龙哥案对正当防卫的推动到底有多大?
- 2、中国有没有正当防卫案例?
- 3、刑法纵横丨“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五院四系刑法教授观点梳理(内附法学考研保研资料获得方式)
- 4、如何定义防卫过当
- 5、我国刑法中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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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哥案对正当防卫的推动到底有多大? (一)

贡献者回答昆山龙哥案引发了对正当防卫的大讨论。一起看似普通的街头冲突,却以惊人的结果告终,使法律界和公众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发生了深刻变革。这一事件不仅推动了法律进步,更引发了社会对正当防卫原则的广泛反思。
于海明,一个平凡的上班族,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原本平静的夜晚,却因一次违规变道引发的纠纷,演变成了一场生死对决。于海明面对的是一个酒驾、身着文身的「社会人」,即所谓的「龙哥」,以及「龙哥」的同伙。面对不公与暴力,于海明的选择体现了社会对正当防卫权利的关注与讨论。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个人在面对非法侵犯时的自我保护权利,但如何在道德与法律之间找到平衡点,一直是讨论的焦点。昆山龙哥案中,于海明在面对持续的暴力威胁与攻击时,采取了反击行动,最终导致「龙哥」死亡。这一事件引发了对正当防卫界限的深入探讨,尤其是在面对明显暴力和威胁生命的情况时,个人是否可以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自卫。
昆山龙哥案的审判结果,不仅考量了案件的具体事实,还涉及对正当防卫原则的重新审视。法庭的判决最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避免了对公民自卫权利的不当限制。这一案例对于推动法律进步,确保正当防卫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一案件,公众对于正当防卫的理解得到了深化,法律界对于自卫权的界限和适用条件进行了重新界定。昆山龙哥案成为推动法律与社会伦理发展的一个里程碑,鼓励了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能够更加自信地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同时提醒法律体系在保障个人安全与维护社会秩序之间寻找平衡点。
总之,昆山龙哥案对正当防卫的推动,不仅体现在法律判决的改变上,更在于它对社会观念、法律实践和公众意识的深刻影响。这一案例促使人们重新思考正当防卫的定义、适用范围以及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为构建更加公正、安全的社会秩序提供了启示。
中国有没有正当防卫案例? (二)
贡献者回答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2月19日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4件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这4件案例分别是陈某正当防卫案、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侯雨秋正当防卫案。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表示,近年来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回应民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
此次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旨在专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为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办案参考。
中国正当防卫案例的法律责任:
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针对防卫过当问题,对于尚未危及人身安全的,比如熟人、亲属之间发生的非法侵入住宅、一定人身侵害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但防卫行为的强度不具有必要性并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和侯雨秋正当防卫案,针对的是特殊防卫问题,分别明确了“行凶”和“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认定标准。
刑法纵横丨“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五院四系刑法教授观点梳理(内附法学考研保研资料获得方式) (三)
贡献者回答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及五院四系刑法教授的主要观点梳理如下:
一、典型案例解析
于欢案:
案情概述:苏银霞的尊严受到严重侵犯,于欢在自卫过程中致人伤亡。原判无期徒刑,后经司法程序减为有期徒刑5年,此案成为司法转型的标志性案件。法律意义:此案引发了社会对正当防卫界限的广泛讨论,推动了司法对正当防卫认定的转变。
唐雪案:
案情概述:唐雪面对不法侵害,检察院最终撤诉,法庭认定为正当防卫,并判决赔偿18万,彰显了法律对防卫者的支持。法律意义:此案强调了法律对公民正当防卫权的保护,鼓励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勇敢自卫。
昆山反杀案:
案情概述:于海明面对醉驾挑衅者刘海龙,公安机关迅速认定为正当防卫,撤销案件。法律意义:此案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认定的高效与准确,有效保护了公民的正当防卫权不受侵犯。
二、五院四系刑法教授的主要观点
周光权教授:
观点:防卫行为需兼顾必要性与结果,充分评估正当性。指导意义:强调了防卫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对防卫人的过度苛责。
孙国祥教授:
观点:防卫的判断应从整体和时间的维度综合考量。指导意义:提供了判断正当防卫的全面视角,有助于准确认定防卫行为的合法性。
田宏杰教授:
观点:深入研究防卫过当的界限,区分质与量的考量。指导意义:明确了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界限,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清晰的指导。
赵秉志教授:
在于欢案中的观点:认为防卫过当,但仍主张应考虑减轻处罚。指导意义:在认定防卫过当的同时,提出了减轻处罚的主张,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阮齐教授:
在于欢案中的观点:略显模糊,留给法学界更多思考空间。指导意义:虽然观点模糊,但激发了法学界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深入思考和探讨。
这些典型案例和学者观点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指引,展现了在维护法律公正与保护公民权益之间寻找平衡的艺术。
如何定义防卫过当 (四)
贡献者回答防卫过当是指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以下是对防卫过当定义的详细解释:
一、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当则是在正当防卫的基础上,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因此造成了重大损害。这种损害通常指的是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不应有的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二、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
必要限度: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需要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人面临的紧迫程度和可选择的防卫手段等因素。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需的必要限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重大损害: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必须达到重大程度,才能构成防卫过当。这通常指的是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不应有的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三、特殊情况的排除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受害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防卫行为可能需要采取更为激烈的手段来制止不法侵害。
四、非防卫行为的排除
如果双方约好互殴,则不应被认定为防卫行为,自然也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这是因为互殴行为属于双方自愿的暴力冲突,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防卫过当是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在判断防卫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时,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人面临的紧迫程度和可选择的防卫手段等因素。
我国刑法中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如何规定的 (五)
贡献者回答我国《刑法》中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依据以下规定:
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的,不被视为犯罪:这是《刑法》第13条中的明确规定,强调了行为的轻微性和无害性作为非罪的重要标准。
非故意或非过失导致的损害结果,同样不被视为犯罪:如果行为虽然导致了损害结果,但并非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无法抗拒或预见的原因所引起,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两种行为虽然可能涉及对他人权益的侵害,但其社会危害性实质上不存在,因此被视为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危害国家、社会、个人权益且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认定为犯罪:任何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或集体财产,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等行为,只要根据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都可认定为犯罪。但需注意,如果这些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的危害并不大,则不被认为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我国《刑法》在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时,综合考虑了行为的具体情境、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多种因素,旨在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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