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捅人事件

闵行捅人事件

近年来,社会上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深思。其中,“闵行捅人事件”作为一起典型的暴力犯罪案例,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如何防止和减少此类事件的讨论。本文将详细回顾这一事件,并探讨其中的教训与启示。

闵行捅人事件回顾

一、案件背景

闵行区,作为上海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人口密集、经济活跃的区域。然而,在这片繁华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2021年7月15日,一起震惊全城的捅人事件在这里发生,一名女性无辜受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案件经过

据警方通报,2021年7月15日清晨6时许,上海市闵行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一名女性在某小区内被害。接报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一系列的走访、调查和视频监控比对,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何某,并于当日晚上20时许将其抓捕归案。据初步审讯,何某因个人恩怨对受害者产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从而实施了这次恶行。

三、类似案例对比

回顾近年来闵行区的其他捅人事件,不难发现,这些案件往往与感情纠葛、经济纠纷等个人恩怨密切相关。例如,2019年7月8日,闵行公安分局也曾接到报警称,一男子因感情纠纷在曹行地区银都路某公寓门口捅伤一名女子后逃逸。警方迅速行动,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这些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个人恩怨和冲动行为是导致暴力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社会影响与反思

“闵行捅人事件”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也引发了公众对于社会安全和个人心理健康的深刻反思。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公安机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侦查破案水平;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公众正确面对和处理个人恩怨和情感问题,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走上犯罪道路。

注意事项

在面对类似的暴力事件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免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二次伤害。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关注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此外,对于个人而言,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与他人和谐相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用抢救无效造句(大约30个左右) (一)

1、14日4时30分

经医院抢救无效

宋文博壮烈牺牲.

2、医生说这样的治疗十分必要否则人就会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3、经全力抢救无效,到目前有二女一男共3名学生先后死亡。

4、此伤致孙23日晚吐血不止

送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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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您在造句的同时

还能学到有用的知识.

5、其中一名14岁的男孩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6、后警方证实

该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尸两命。

7、10日早上7时半左右

云博在早读课突然昏迷

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8、著名艺人柯受良十二月九日上午在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此次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9、费拉莫斯卡在现场就已经确认死亡,但凭借生命力顽强支撑着的内里送到医院后还是抢救无效。

10、结果14例患者经治疗护理痊愈出院

2例出现败血症性感染性休克

经抢救无效死亡.

11、于6月16日行冠脉支架植入术,手术顺利。2008年6月19日,患者再发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12、云南省砚山县2009年发生一起误食毒鼠强中毒事件,误食儿童中毒5例,其中3例治愈,2例抢救无效死亡。

13、回顾分析一例成*在联用林可霉素与地塞米松后即出现低钾血症,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案例。

14、当地 *** 官员15日称,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当场造成4人受伤,其中一法警当晚因抢救无效死亡。

15、王剑持刀将张某某及另外两人砍伤

并在房间内放火

随后跳楼

被送到医院后

经抢救无效身亡。

16、2005年12月31日

“黄金20年齐秦首体音乐会”于北京举行时突发意外坠台事件

鼓手黄建福意外坠台

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17、11日下午

上海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口

一辆宝马轿车不听现场交警指挥

强行闯关

转弯时将交警撞倒并拖行近10米

被撞交警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

18、摩的驾驶员兰某遭两名男子持刀抢劫时被杀伤

他奋起反抗夺刀将对方一人杀伤后

经抢救无效死亡。

19、17日18时左右

梁少波从长沙县三中尾随饶许良至毛塘铺中南驾校外马路上

用三角锥刀将其刺伤

经抢救无效死亡。

20、中国 *** 党员

解放日报摄美部原主任赵立群同志因病抢救无效

于2012年6月20日22时01分在闵行区中心医院去世

享年84岁。

21、3月6日下午1时许

正宁县公安局刑警巨涛

在下枯井提取案件重要物证时

窒息昏迷

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年仅40岁。

22、据厦门广电报道

昨晚八点多

在湖滨北路牡丹大酒楼楼上的奥一羽毛球馆内

一名男子突然倒地

心跳停止

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23、1月30日通报

梅州市1月24日确诊的病例何某

52岁

住梅州市兴宁县

1月24日确诊

于1月30日9时经抢救无效死亡。

24、温州平阳一对夫妇因琐事发生争吵

聋哑丈夫迁怒于劝架的12岁儿子

在揪扯中持刀砍向了他

儿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5、当天17时

李某17岁的儿子食用果丹皮后中毒

经医院抢救无效于9日上午死亡。

26、25日

柏乡县城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

一名男子在街上被连捅数刀

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27、这是一位大伯

临海人

姓侯

55岁

在工地做泥水工

被送往117医院后

也因抢救无效死亡。

28、1月19日上午

10多岁的女孩为爸爸讨工钱跳楼

下午3时56分

经抢救无效死亡。

29、今天

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士官技术教育学院副营职参谋沈星

在山东青州勇救落水少年

因体力耗尽沉入水中

经抢救无效

于14时50分壮烈牺牲。

30、1月23日张某继续治疗

在注射盐酸吖啶黄注射液后

发现马呼吸加重后倒地

经张某抢救无效死亡。

最有成就感的第三件事 (二)

我最有成就感的第3件事:2020年完成上海落户并在一年内买入2套优质资产。

一、开启

2020年疫情期间在家办公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上了子安买房笔记,被疫情后的黑天鹅事件应对这节课所吸引,第1次知道气球贷和循环贷的概念,当时受到感触的是两个结论:

1)把所有的贷款都置换成抵押贷,可以立即省掉很多利息,当时经营贷的利息应该在3.85左右。所以对于5个点的贷款,可以考虑置换;

2)未来很不确定,可能会迎来巨大黑天鹅,也有可能会有很多机会点,所以要把自己名下所有的资产的额度储备起来,以备未来不时之需。

对于未来经济的预测让我第1次有了危机感,同时从节约成本和抓住未来机会的角度给了我们方向。我记得在听完课以后就开始跟各家银行进行了沟通,但是由于我们的贷款利息本身就不高,且唯一的一套房产不超过200万,还不是银行所认可的优质资产,根本没办法再进行二抵,我要全部还掉,抵押出来的成本又过高。

所以最终呢,我并没有采取一些具体的行动,但是这次的分享,打开了我认知的一扇窗户,我知道我应该有一些经济的全局观,同时做好风险防空措施。

确实如勇哥说的金融是一层窗户纸,捅开了什么都不是,但是没有捅开之前怎么都逾越不了。任何财富都是认知的变现,亏损也是。

二、第一套

在听完课以后我报了长租的线上课,在家办公期间就开始踩盘,希望拿下包租的物业,但是老公不同意,因为他想要创业我不让,所以他也不想要我开启我的包租生涯。

唉,真的是这样,一个家里总是有一台拖拉机!

但是对于买房他是同意的,所以我就将方向转向了买房,当时想的是先签一个远期合同,等到户口下来以后再过户。那个时候是3月份,我户口已经提交,但流程还没有审批好,所以他坚决是反对的,担心损失掉定金。

所以我就一直从3月份看房子看到了6月份,原来一直定位在宝山附近的一个中学,还不错的学区房,后来老公说把视野放到全上海,可以看看闵行的房子,我们就把闵行的学区房换好片区,最后在我们的预算能力范围内选择了一个学校和对应的小区。通过这样的筛选方式,两周之内看中了闵行一套房子,挂牌价就低于市场价10万,后来经过沟通以后,以低于市场价20万的价格拿下了这套房。

复盘一下整个过程:

做的好的地方:

1)通过不断的踩盘,培养了自己的房型和房感;

2)购买房子不再局限于周边的房产,而放眼到了其他片区,这个动作确实是当时老公提出来的,回想起来关键的刹车和掉头是靠老公做出的,像我这种超级容易冲动类型的,确实需要这样的拖拉机;

3)买房的谈判:在谈判的氛围营造和拉近距离上做的比较好,整体谈判很成功,我们也很少谈房子本身的问题,而是从如何落户、作为一个新上海人的不容易来进行沟通,一方面需要喊穷,另外一方面呢也要带微笑,我记得那个姐姐说"这个小姑娘厉害的,全程呢笑嘻嘻的,让你都不忍心拒绝她”。房东在我们交了定金以后就把钥匙给了我们,然后我们就开始启动装修,也给我节约了好多装修时间。

5)筹资:实际上第1套房子就差了将近70万,

我们是通过研究的,然后信用贷的方式还给他们

做的不好的地方:

1)加的中介还是不够多,装修也不够风格统一,所以出租房子相对还是比较慢的,这些都是需要我进一步迭代精进的。

2)整个踩盘也就两周时间,其实有点过于着急了。

如果是第一套买房。确实应该尽可能的加大杠杆。而不是说跟能赚一分是一分,加油

钓鱼执法 (三)

什么叫钓鱼执法?

执法钓鱼-事件 “放倒钩抓黑车”执法方式曾引发广泛争议私家车主张先生遇到桩好心没好报的事。

2009年9月8日他开车时,一男子要求捎一段,他拒绝了,但男子央求称胃痛等不到出租车。于是张心一软就答应了,车上男子提出给他十元钱,张说不要。

当张按其要求停车时,男子迅速拔走车钥匙,车外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张拖出车外。原来这是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查“黑车”,张先生因“非法出租营运”被罚款1万元,还遭遇了“扭手臂卡脖子”的待遇。

张先生认为自己被“执法钓鱼”,但有关官员否认这种说法,称没有雇社会人士诱骗车辆,但有“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配合执法”。 “黑车”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由于证据较难固定,处罚难度较大。

一般由执法人员扮演乘客乘坐,用电子设备记录证据,在交易之后,“人赃并获”。这就是所谓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

偶动恻隐之心居然招致“飞来横祸”,引发网友争相顶帖。 执法钓鱼-简介 执法钓鱼,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

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 世界各国执法机关也都使用类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瘾君子向毒贩购买毒品。

但它也备受争议———“诱惑取证”的目的是取得那些有违法意图、违法行为者的违法证据,而不是引诱、教唆那些没有违法意图的人去违法;否则就违背了执法的正义初衷,沦为“执法钓鱼”、“放倒钩”,或者叫执法圈套。 执法钓鱼-例子 比如,一名便衣警察对某女子说:给你100美元,陪我过夜。

她不同意;警察增加到500元,她还是不同意;警察再次加价到1000美元,她才勉强表示同意。这就是执法圈套———该妇女的卖淫意图是在警察高额金钱引诱下萌发的。

大陆法系国家对此也有严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执法者为了取证,诱惑当事人产生违法意图,因为这是国家公权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自律权。 执法钓鱼-危害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非法运营”。

从法治国家的经验看,诱惑取证应受到严格限制,它绝不能由所谓的“协查员”,乃至“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操作,因为他们往往对“执法”有利益诉求,倾向于“引诱”当事人。而这种“执法钓鱼”撕裂了社会成员间朴素的情感,败坏了公德,今后那些真的生病、临产的路人可能再也得不到帮助。

它更会引发严重的冲突,比如,去年3月上海奉贤区一位“黑车”司机被所谓“女协查员”带入“执法伏击区”之后,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在车内用刀捅死“女协查员”。以前上海还发生过黑车司机为泄愤绑架所谓“倒钩”的事件。

现代行政法治里有所谓“比例原则”,即行政手段应该与行政目的相匹配,“非法营运”虽有危害,但其危害的恶劣程度远低于暴力犯罪,因此,不能对其采用激进的“执法钓鱼”手段,这一手段既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又破坏了社会成员间的信任与互助,实在是害莫大焉。 行政执法不仅需要事实正义,也需要程序正义。

加紧行政程序立法,将行政执法权牢牢限制在程序正义的笼子里,“钓鱼式执法”才会真正退出历史舞台。 执法钓鱼-规定 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此有专门规定。

这份颇具开创意义的地方规章第66条规定: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调查记录中予以记载。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第70条又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

若将规定应用于上海这起“钓鱼式执法”事件,其行政处罚显然不成立。 执法钓鱼-反应媒体:“钓鱼式执法”在拆道德文明的台 在电视采访中,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对记者的提问总是以“不能谈“不能说”作答不敢想,这件事情的蝴蝶效应最终会发散成一种怎样的风暴。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钓鱼式执法”戕害的不只是一颗善良的心,恐怕在网络的传播中已将万千善意的火苗浇灭。过往,我们总说钢筋水泥的建筑将邻里之间的沟通割裂,人们之间失却了“近邻”的美好情愫。

而今,我们又多了一件盔甲——在“钓鱼式执法”的助虐之下,钢铁构造的汽车将我们彻底与车外可能发生的、邂逅陌生人之间的温情故事阻断——我们只会活得越来越孤单,越来越自私! 运管部门:自我表扬“钓鱼”为“新招” 媒体、网络对闵行区运管部门钓鱼式执法猛烈批评,而被批评的对象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则是“青松挺且直”。昨天,该大队在上海闵行区官方网上还发布了表扬意味的总结稿件:《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出“新招”整治非法营运》,文章称该大队面对取证难题积极应对,想出了取证和查处分步进行的执法新招,进行先取证后查处。

这篇表扬稿被爱卡网友认为是官方对钓鱼式执法的正面解释。 网友:设计车贴拒绝“倒钩” 有网友戏谑称“倒钩”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一。

什么是钓鱼执法

一、钓鱼执法的定义: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二、钓鱼执法的实行方式:

第一种方式我们可以称作“显露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有违法或犯罪的企图,且已经实施,但是尚未显露出来。

第二种方式我们可以称作“勾引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勾引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

第三种方式我们可称为“陷害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计划陷害当事人,使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

三、钓鱼执法的执法动机:

行政执法中的“钓鱼执法”,应当是源于刑事侦查中的“设套抓捕”,即在掌握一定证据的同时,为了抓获已知犯罪嫌疑人,而通过“诱惑”方式,以利引之,使其落网。“诱捕”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诱捕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第二,已经掌握其部分证据;

第三,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但刑侦中的设套,是为了抓住已有犯罪嫌疑之行为人,而所设之套本身,也不能成为证据。

但是,行政执法中的“钓鱼”,却是引诱守法公民“违法”,并把所设之套作为定性的证据。这种取证的方式本身显然就是违法的。

从动机上来看,行政执法机构的违法执法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了遏制部分违法行为的泛滥趋势而采取的过激方式;

一种是为了某种利益而进行的理性选择。

第一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很遗憾,各地所暴露出的违法执法行为,基本上属于第二种类型———执法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的与自己的利益有关,并可能为此进行相应的理性策划。

四、钓鱼执法的社会危害: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倍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时,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对法律就会产生强烈的质疑。而执法者所影响的也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行政执法中的“钓鱼”行为,不但会让公众在守法与违法的困惑之中,模糊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更是对社会道德釜底抽薪般的打击。当“钓鱼”成为常态,社会的信任危机也自然会加重,互助友爱的美德将在“钓鱼”中失去生存的土壤。 执法者的“钓鱼”,守法者固然是那条鱼,法律、道德也同样是那条鱼。

现代行政法治里有所谓“比例原则”,即行政手段应该与行政目的相匹配,“非法营运”虽有危害,但其危害的恶劣程度远低于暴力犯罪,因此,不能对其采用激进的“执法钓鱼”手段,这一手段既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又破坏了社会成员间的信任与互助,实在是害莫大焉。

行政执法不仅需要事实正义,也需要程序正义。加紧行政程序立法,将行政执法权牢牢限制在程序正义的笼子里,“钓鱼式执法”才会真正退出历史舞台。

什么是“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行政执法中的“钓鱼执法”,与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类似。世界各国执法机关也都使用类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瘾君子向毒贩购买毒品。但“诱捕”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第一,诱捕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第二,已经掌握其部分证据;第三,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也就是说,所设之套本身,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证据。据悉,英美法系中专门有执法圈套(entrapment)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大陆法系国家对此也有严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执法者为了取证,诱惑当事人产生违法意图,因为这是国家公权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自律权。

方益松的作品发表 (四)

其作品散见《读者》、《意林原创》、《国际日报》、美国《侨报》、《美华商报》、《越南华文文学》、《环球人物》、《格言》、《辽河》、《金山》、《金田》、《花洲》、《幸福》、《哲理》、《感悟》、《才智》、《名言》、《思路》、《可乐》、《男视》、《真倩》、《至爱》、《博爱》、《品读》、《党课》、《社区》、《半月谈》、《文学报》、《知识窗》、《青春潮》、《知天下》、《大阅读》、《小读者》、《南飞燕》、《老来乐》、《天下石》、《三省坡》、《意林12+》、《北方人》、《中国青年》、《青年作家》、《辽宁青年》、《当代青年》、《现代青年》、《东方青年》、《青年学苑》、《青年博览》、《教师博览》、《知音女刊》、《打工知音》、《风流一代》、《名人传记》、《商业故事》、《财富人物》、《启迪人生》、《创业天下》、《感动人生》、《启迪人生》、《成功之路》、《半月选读》、《东南西北》、《时代发现》、《时代商家》、《致富时代》、《财会月刊》、《非常关注》、《特别关注》、《特别关注·爱你》、《家庭保健》、《爱你·健康文摘》、《人民文摘》、《大众文摘》、《海外文摘》、《知音文摘》、《今日文摘》、《党员文摘》、《爱人文摘》、《青年文摘》、《报刊文摘》、《感动文摘》、《时尚文摘》、《特别文摘》、《生活文摘》、《阅读文摘》、《江淮·文摘》、《火花·最文摘》、《党建文汇》、《共产党员》、《当代党员》、《晚报精华》、《晚报文萃》、《文萃周末》、《智慧博览》、《天下阅读》、《经典阅读》、《精品阅读》、《幸福·悦读》《开心辞典》、《华文摘》、《润文摘》、《最文摘》、《文摘报》、《读友报》、《读者报》、《文摘周刊》、《报刊精粹》、《国画收藏》、《小品·美文》、《新智慧·故事》、《新智慧·文摘》、《中外健康文摘》、《中外妇女文摘》、《知识窗·往事文摘》、《读书文摘·经典》、《中国人物传记》、《中华传奇人物》、《中华活页文选》、《作文素材快线》、《恋爱婚姻家庭》、《党员干部之友》、《新智慧.财富版》、《读者俱乐部》、《做人与处事》、《思维与智慧》、《启迪与智慧》、《智慧与成功》、《阅读与鉴赏》、《卫生与生活》、《科学大观园》、《南方企业家》、《杂文选刊》、《经典杂文》、《小品文选刊》、《当代文萃》、《现代交际》、《作文素材》、《作文通讯·阅读》、《作文通讯·个性阅读》、《语文导刊》、《作文周刊》、《满分阅读》、《妙笔:作文》、《雨花·青少刊》、《作文与阅读》、《新语文学习》、《故事party》、《情感读本》、《古今故事报》、《江门文艺》、《四海文艺》、《通山文艺》、《微山湖》、《大阅读》、《经营者》、《九头鸟》、《天堂滩》、《百家湖》、《年轻人》、《西江月》、《金虹桥》、《时代青年.哲思》、《时代青年·月读》、《家》、《道》、《友报》、《金报》、《今晚报》、《新周报》、《团结报》、《长寿报》、《长征报》、《南翔报》、《西湖报》、《闵行报》、《泾县报》、《华夏酒报》、《意林少年版》、《中华家教》、《儿童文学》、《孩子》、《家教世界》、《学苑新报》、《智慧少年》、《优秀作文》、《学习博览》、《成才之路》、《学习周报》、《特区教育》、《中学语文报》、《中学生语文报》、《中学生阅读》、《小学生阅读》、《初中生阅读世界》、《学生阅读世界》、《小学生阅读世界》、《天天爱学习》、《百柳:简妙作文》、《班主任之友》、《青春期健康》、《恋爱婚姻家庭》、《科海故事博览》、《微型小说选刊》、《科海故事博览·作文素材》、《民间故事选刊·秘闻》。《中国广播报》、《中国审计报》、《中国社会报》、《中国质量报》、《中国电视报》、《中国花卉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国门时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安全生产报》、《国土资源文学》、《农民日报》、《国家电网报》、《人民代表报》、《现代交通报》、《江苏工人报》、《河北工人报》、《天津工人报》、《陕西工人报》、《河北青年报》、《东方烟草报》、《海峡都市报》、《都市资讯报》、《广州日报》、《安徽商报》、《福建侨报》、《北方新报》、《义乌商报》、《江汉商报》、《今日晚报》、《发展导报》、《劳动者报》、《经理日报》、《甘肃日报》、《宁夏日报》、《民族日报》、《南京日报》、《太原日报》、《郑州日报》、《青岛日报》、《安吉日报》、《蚌埠日报》、《无锡日报》、《清远日报》、《济宁日报》、《巢湖日报》、《益阳日报》、《淮安日报》、《潮州日报》、《济源日报》、《昆山日报》、《宝安日报》、《邢台日报》、《宝钢日报》、《嘉兴日报》、《江门日报》、《生活日报》、《揭阳日报》、《贵阳日报》、《乌海日报》、《达州日报》、《泰州日报》、《鄂州日报》、《咸宁日报》、《桂林日报》、《河源日报》、《闽西日报》、《番禺日报》、《乐山日报》、《荆门日报》、《武威日报》、《临汾日报》、《长兴日报》、《贵港日报》、《海门日报》、《遵义日报》、《汉中日报》、《鹤壁日报》、《陇南日报》、《定西日报》、《聊城日报》、《丹阳日报》、《邯郸日报》、《焦作日报》、《信阳日报》、《常德日报》、《四平日报》、《通辽日报》、《少年日报》、《渤海早报》、《南京晨报》、《江淮晨报》、《鲁中晨报》、《齐鲁晚报》、《羊城晚报》、《拉萨晚报》、《金陵晚报》、《洛阳晚报》、《牛城晚报》、《常州晚报》、《辽沈晚报》、《青岛晚报》、《城市快报》、《城乡导报》、《珠江商报》、《兰江导报》、《现代快报》、《伊犁晚报》、《钱江晚报》、《盐城晚报》、《淇滨晚报》、《泰州晚报》、《南昌晚报》、《武汉晚报》、《颖州晚报》、《钦州晚报》、《南阳晚报》、《邯郸晚报》、《常德晚报》、《乐山晚报》、《合肥晚报》、《苍梧晚报》、《赣州晚报》、《北海晚报》、《牡丹晚报》、《皖江晚报》、《恩施晚报》、《绵阳晚报》、《大江晚报》、《宿迁晚报》、《威海晚报》、《库尔勒晚报》、《扬中快报》、《三门峡日报》、《攀枝花日报》、《黔东南日报》、《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港日报》、《黄河口晚报》、《盐阜大众报》、《南国都市报》、《广州文摘报》、《大兴安岭日报》、《呼和浩特日报》、《甘肃经济日报》、《永平新闻信息》、《襄樊周刊》、《佛山广播电视报》、《南阳广播电视报》、《滁州广播电视报》、《唐山广播电视报》、《今日隆安》、《今日婺城》、《今日赣榆》、《今日宁国》、《TCL动态》等中外媒体。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天枢律网 关于闵行投毒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