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盗窃案件二审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为由发回重审,重审后维持原判,问再次上诉会改判吗 (一)

刑事盗窃案件二审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为由发回重审,重审后维持原判,问再次上诉会改判吗

贡献者回答刑事盗窃案件二审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为由发回重审,重审后维持原判。如果再次上诉,一审法院已经补充证据就不会改判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后,再次上诉的,原合议庭能否继续审理 (二)

贡献者回答不可以,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刑事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而不可以由胡合议庭继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诉、抗诉。

中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又胜诉,对方再次上诉到中院,怎么还是发回审理,二审是不是终审制? (三)

贡献者回答你好,该案的一审可能存在程序错误。若事实方面的问题,可以发会重审一次,如果是程序问题,没有次数限制。

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将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 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

上级人民法院因下级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而指令再审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三条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

前款所称“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不包括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审查后用通知书驳回的情形。

中院发回重审意味着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中院发回重审意味着案件将重新在原审法院进行审理。

发回重审意味着案件将返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一审原告败诉后上诉,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且重审后原告再次败诉,原告仍有权上诉,中级法院必须受理其上诉请求。然而,如果案件原本就是二审案件,那么对于发回重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能再次上诉,但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中院的审判程序:

1、立案阶段:中院接到上诉或者案件移送后,进行立案审查,决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审理阶段:中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可能包括举行庭审、调查取证、审理辩论等程序;

3、裁判阶段:中院在审理结束后,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认定,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4、执行阶段:中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执行,确保法律效果的实现。

综上所述,中院发回重审将使案件回到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一审败诉原告上诉后仍有再次上诉权,但二审案件不得,且发回重审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与一审公诉案件一致,特殊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可自行决定审限,确保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我是一审原告在一审中已经发了判决书,在半月期被告又向中级法院上诉那现在的事中级法院也要再次调解吗? (五)

贡献者回答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上诉案件时,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一般来说,法院有可能会进行调解,以期双方达成和解。

上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结果有多种。其中一种情况是,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一审判决结果不变。另一种情况是,中级人民法院可能会改判,即改变一审判决的结果。

还有一种可能的结果是,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这意味着案件将回到一审程序,重新审理。这种情况下,一审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准备新的证据和材料,重新进行庭审。

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双方的争议焦点以及双方的调解意愿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进行调解,以及如何处理上诉案件。

无论上诉结果如何,双方当事人均应尊重法院的判决,并及时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但应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引起法律纠纷的行为。

在上诉过程中,双方都应积极准备,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立场,以便在调解过程中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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