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
- 二、立案与撤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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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导语
在法治社会中,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这些规定不仅规范了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行为,还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核心内容,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清晰的理解框架。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任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多重任务,包括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预审,决定和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移送侦查终结应起诉的案件至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以及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理等。这些任务共同构成了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工作内容。
(二)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如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度等。这些原则确保了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能够遵循法定程序,保障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立案与撤案程序
(一)立案条件
立案是刑事案件处理的起始环节,必须同时满足有犯罪事实、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本单位管辖等条件。这些条件的严格把控有助于防止案件处理的随意性,确保案件能够依法得到公正处理。
在实践中,立案程序对于启动刑事调查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当存在需要查明的犯罪事实,且行为人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案件的调查开展才具有法律意义。因此,立案条件的严格审查是确保案件处理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二)撤案条件
撤案则是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的回溯否定。撤
二审不请律师可以吗 (一)
最佳答案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绝大部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审理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全面审理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审处理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既然二审法院要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为什么一审法院还要审查上诉 (二)
最佳答案如果当事人不上诉,一审法院判决不会直接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要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是二审法院的程序性工作。
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第二审程序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审时 一审证据需要重新质证吗? (三)
最佳答案在二审阶段,是否需要对一审证据重新进行质证呢?通常情况下,二审阶段并不需要对一审已经经过质证的证据进行重复质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应全面审视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这一程序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在涉及共同犯罪案件时,即便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也应全案审查,一并处理。
一审法院在审理阶段,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院通过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结合日常生活规则和个案综合情况,对证据进行认定。这是对一审证据质证的基本过程。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存在新的证据、一审证据存在问题,或者确实有其他合理理由需要重新评估证据时,二审阶段可能会对一审证据进行重新质证。这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证据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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