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的大学生在学校外嫖娼,学校怎样处理? (一)

某高校的大学生在学校外嫖娼,学校怎样处理?

贡献者回答某高校的大学生在学校外嫖娼,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学校得知后,根据学校内部的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该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

该事情被网络公开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有人觉得学校处罚得太重了,有人觉得学生应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参与卖淫、嫖娼可以给予拘留和罚款。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已经成年的大学生进行治安处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其次从规定上来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了,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开除学籍。“可以”这个词,意味着不是必须,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裁量

该学校对外公开的《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总结来说,学校对卖淫、嫖娼是零容忍的,学生受到治安处罚,学校有权利将其开除。

大学生嫖娼可以不拘留吗 (二)

贡献者回答嫖娼被抓可以不拘留,具体如下:

1、嫖娼行为可能被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并非一定会被拘留,最高处罚为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一般只是拘留或者是罚款,情节较轻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

2、如果是已经谈妥了价格并且付了金钱等财物,但是还未发生性关系的。第一次进行卖淫嫖娼,表示悔改或是有其他的特殊原因,其他较轻情节的情形。

一、大学生嫖娼该如何处理

大学生嫖娼的处理是:卖淫、嫖娼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二、嫖娼拘留是否可以保释

嫖娼拘留不可以保释,嫖娼被抓也不需要保释金,只要交罚款和拘留。

嫖娼属于民事犯法,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保释金是给刑事犯罪准备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三、大学生嫖娼被拘留会不会留案底

大学生嫖娼被拘留不会留案底。

嫖娼拘留是行政处罚,案底是刑事犯罪,必须法院判刑以后才会有案底。除非客体对象是幼女。所以,嫖娼拘留不会留下案底,但会保存在公安部门的档案室中,如果涉及到写无犯罪记录,会被注明在上面。

所谓案底,就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嫖娼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不算刑事犯罪。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对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有留有案底,这对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政审),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

大学生嫖娼的处理是,不构成犯罪,构成行政违法,一般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拘留是行政处罚,案底是刑事犯罪,必须法院判刑以后才会有案底。除非客体对象是幼女。所以,嫖娼拘留不会留下案底,但会保存在公安部门的档案室中,如果涉及到写无犯罪记录,会被注明在上面。

所谓案底,就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嫖娼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不算刑事犯罪。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对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有留有案底,这对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政审),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

综上所述:大学生嫖娼的处理是,不构成犯罪,构成行政违法,一般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校大学生嫖娼该如何处罚? (三)

贡献者回答首先,学生行为,乃知法犯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次,学校举措,乃依规行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生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情形,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再者,嫖娼行为于人于己都危害巨大,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研究生,不可能对此毫不知情。如果不对其进行处罚,还会有很多人觉得嫖娼只是一件小事,并不能对自己构成很大影响而去模仿,危害深远。

如何看待大学生嫖娼的行为? (四)

贡献者回答嫖娼这种事处理一定要看大环境,不能过于鲁莽,毁断学生前程。

1.当前中国经济是市场经济为主体,这就决定了娼妓不可能断绝的

2.当今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女人独立意识增强,

导致男士单身人数倍增。

3.学生处于性生理成熟阶段,有性需求很正常。

4.嫖娼不是杀人放火,影响没那么恶劣。

5.毁断学生前程容易造成积愤。

正是在这些大环境中,必须针对不同人进行不同的处理。

若是已婚的,官员,教师,等自然不可饶恕。

而今是涉世未深的学生,只是为了自然身体需求就会被毁掉前程,刑罚太重了。

这种刑罚不纠正过来,后果不堪设想。

梁武帝曾经用佛规限制人民的行动,结果遭到梁国人民的反抗,

规矩不是一成不变的,更不是生搬硬套地拿来整人害人,规矩的制定是希望缓解社会矛盾的,解救犯错的人的,现在这些执行者为了执行而执行,全然不顾实际情况,这不是要搞烂中国吗?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天枢律网 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大学生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