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号)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法令颁布
-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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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号) (一)

最佳答案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三条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按照本细则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执行。
县级行政区域的适用税额,按照条例、本细则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条例第七条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
第八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
(一)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七)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第九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第十二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四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五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
第十六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第十七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第十八条条例第十条规定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十九条条例第十条所称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第二十条条例第十条所称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改变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当地适用税额补缴税款。
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三条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第二十五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第二十六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七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第二十九条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第三十一条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耕地占用税具体实施办法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二)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由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制定,旨在明确耕地占用税的具体征收规定。以下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目的与依据:
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制定,明确了建房、农田水利占用、建房占用园地等情况下的税收操作。
占用耕地与园地规定:
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无需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园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则按耕地标准征税。
纳税责任人: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建设用地人或用地申请人负责纳税。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实际用地人负责纳税。
税率与免税政策: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特定用途的设施享有税收优惠。农村居民自建住宅根据占用耕地面积和政策规定享受不同程度的减免。
其他农用地规定: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建房或非农业建设的,税额可能低于耕地标准,具体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纳税义务与申报:
纳税人占用耕地的义务从收到占用土地通知或实际占用耕地当天开始。纳税人应在当地申报纳税。
该细则自2008年2月26日起实施,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法令颁布 (三)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法令,具体表现为第49号令。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过两部门的深入审议,已经正式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对我国耕地占用税管理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部长谢旭人和局长肖捷共同参与了这一决定的发布,体现了两部门对此项政策的高度重视和对国家土地资源保护的严谨态度。
此次法令的颁布,旨在强化对耕地占用行为的税收调控,以保护我国宝贵的耕地资源,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平衡。它将对各类占用耕地的行为设定相应的税收标准,旨在引导和约束不合理占用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这次新的实施细则,无疑为我国耕地占用税的管理和执行提供了更明确、更细致的规定,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障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 (四)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落实耕地占用税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和要求。这一实施细则旨在保护耕地资源,防止乱占滥用耕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一、明确答案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等具体事项。 二、详细解释
1. 背景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为了遏制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国家出台了耕地占用税这一政策工具,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2. 主要内容: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计税依据以及税率。征收对象主要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通常是占用的耕地面积。税率则根据地域和占用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此外,细则还明确了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和程序。
3. 意义作用:实施细则是落实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重要保障。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可以增加占用耕地的成本,从而抑制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同时,将部分税收用于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有助于保障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维护粮食安全。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通过明确征收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等,这一细则有助于遏制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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