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 一、土地管理法的历史沿革
-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优化
- 四、耕地保护与补偿制度
- 五、建设用地管理与审批权限
- 六、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
- 七、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
- 八、土地督察制度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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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全文--1987年土地管理法全文

导语
土地,作为国家的宝贵资源和民生之本,其管理和利用一直受到高度重视。自1987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在过去几十年间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旨在更好地维护土地公有制,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围绕1987年《土地管理法》全文,详细解读其核心内容和历史沿革,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理解框架。
一、土地管理法的历史沿革
《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6月2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198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该法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正;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了全面修订;2004年和2019年,该法又分别经历了第二次和第三次修正。历次修订均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资源。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了法律基础。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优化
《土地管理法》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等,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确保土地利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法律还提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此外,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已逐步整合,以实现更科学、更高效的土地管理。
四、耕地保护与补偿制度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为加强耕地保护,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占用耕地时,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此外,法律还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更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建设用地管理与审批权限
在建设用地管理方面,《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的来源、审批程序和用途进行了严格规定。法律要求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为了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法律还对中央和地方的土地审批权限进行了合理划分。此外,法律还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等条件下进入市场,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六、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严格的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因军事和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六种情形确需征收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在征收过程中,法律要求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法律还改革了土地征收程序,将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进一步落实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
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管理法》在“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宅基地户有所居的规定。法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特别是在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同时,国家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以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此外,法律还明确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
八、土地督察制度与法律责任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土地管理法》将土地督察制度正式纳入法律体系。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律规定了严格的
- 1、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 2、修铁路占用我家耕地,国家给的补偿款村委会扣百分之四十,合理吗
- 3、农村土地确权实施细则有哪些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 5、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土地管理法全文--1987年土地管理法全文的相关问答
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一)
优质回答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基本国策与土地资源保护:
强调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全面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并制止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涵盖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利用、土地调查、不动产登记、执法监督等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土地管理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依法公开土地管理信息。
土地管理的重要性:
明确了土地是人民生活的基础,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对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展开,为河南省的土地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河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修铁路占用我家耕地,国家给的补偿款村委会扣百分之四十,合理吗 (二)
优质回答这是村民自治的范畴,应当由村民大会讨论后作出决定。必须纠正二个概念,第一,耕地不是你家的,而是集体的,你家只有承包经营权;第二、土地补偿费,也不是给你家的,而是给集体的,你家只有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等。
一、《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农村土地确权实施细则有哪些 (三)
优质回答现如今国家对各个地区的土地管理的都非常严格,因此国家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实施了规定,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农村土地确权实施细则有哪些,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土地确权实施细则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1、城市市区的所有土地为国家所有;
2、农村及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家所有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4、不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地、滩涂、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为国家所有;
5、农村集体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本属于其居民的集体所有土地为国家所有;
6、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移民的,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二、国家根据规定对各个地区实行了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并登记土地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侵犯。
三、土地登记的内容以及土地权属证书的式样,都应该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四、确认林地、草原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以及确认的水面、滩涂以及养殖的使用权,都应根据《森林法》和《草原法》以及《渔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五、农民所有的集体土地,应由土地拥有者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并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土地的所有权。
小编总结: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农村土地确权实施细则有哪些,相信大家看完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四)
优质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关于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应当及时、足额支付。 详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我国为了实施土地管理法而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其中的第四十二条重点规定了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支付问题。 1. 补偿费用的及时性:该条款强调,在土地被依法征收后,相关的补偿费用应当迅速支付。这是对被征收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他们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弥补。
2. 补偿费用的足额性:除了要及时支付外,补偿费用还必须足额。这意味着征收方不能克扣或缩减应支付的补偿金额,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全额支付。 3. 维护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障被征收土地的人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征收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通过确保补偿费用的及时足额支付,可以减少征收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内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简要解释。这一规定对于保障我国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五)
优质回答土地登记办法已经迎来了新的变化,原来只有一个大纲,现在已经出台了相关的细则。针对这个细则,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制定的最新政策。很多人还不了解相关的问题,小编也整理了相关的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相关的问题。我们国家对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管理和实施都是非常严格的,这也和我们国家的国情有关。
土地登录办法总则
为了规范土地的登记行为,还为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相关合法权益。我们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了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上面还有一个总则。总则一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的。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在实施的时候要根据总则来。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这个办法所称的土地登记,一般是指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还有土地的抵押权。前款一般规定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国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有国有的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集体的农用地使用权。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呢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当按照这套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然后依法报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审核以后,就可以核发相关的土地权利证书了。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中还规定了土地的抵押权以及地役权。这些都是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如果是跨县级的行政区域,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人民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还和国家实行的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国家规定,如果是从事土地权属的审核还有登记的审查的工作人员,应该要取得国务院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的上岗证书。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还有一些一般性的规定。
土地一般是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的。而宗地一般是指土地权属的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是空间。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还有哪些呢土地的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处理,但是法律、法规还有本办法应该有另外的规定。土地的登记一般是由当事人共同申请的,如果有下列情形的话,也可以单方申请。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非常丰富。如果是两个的土地使用权人共同用一宗土地的话,也是可以分别申请土地登记的。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还有下面的内容。申请人在申请土地登记的时候,还应该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的材料。土地的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土地的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还有宗地界址的坐标都是政策中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如果还要申请土地登记制度的话应,还应该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的材料。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就是上面这些内容,当然还有很多新的规定,这些规定一般要从颁布的原件总寻找,也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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