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在现代社会,随着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劳动争议也随之增多。为了高效、公正地解决这些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应运而生。该程序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劳动争议得到专业、高效的处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法律依据
<标签>法律依据标签>: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该条文明确指出,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从而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法定化。
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意义
<标签>程序意义标签>: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存在具有多重意义。首先,劳动仲裁机构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更专业地处理劳动争议,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其次,通过仲裁程序,可以过滤掉部分不合理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求,减少法院审判压力,使司法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再者,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有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它提供了一个相对中立、公正的平台,让双方能够平等对话、协商解决争议。
三、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启动
<标签>程序启动标签>: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启动需要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同时,劳动者还需要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若受理,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被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随后,仲裁庭会安排开庭日期、地点,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前请求延期开庭。
四、劳动仲裁程序及裁决
<标签>仲裁程序与 优质回答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劳动者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欠条直接起诉: 情况说明:当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时,可以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报酬调解协议直接起诉: 情况说明: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若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述例外情况是基于该法律精神及实际操作中的便利性而设定的。 优质回答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仲裁案件处理的前置程序是劳动者本人到相关仲裁基层委员会提出有关仲裁的申请,前提条件是劳动者本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处于存续期间,并且案件处于基层人民法院的审理未判决期间,在这一期间劳动者的新诉求可以一并提出并申请仲裁。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前置程序是什么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者若需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义务,则必须先行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起仲裁。 首先,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大前提。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形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为劳务关系,此时若需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可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其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劳动者有新诉求的应重新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例如,劳动者此前不服仲裁委对其加班工资,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额外一倍工资诉求进行处理的仲裁裁决书,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后,又认为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应重新就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向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并另立案件进行处理。 最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与原诉求具有不可分性的新诉求可在原案件中一并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我国的劳动争议是如何处理的 1.协商(和解) (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除外。 2.调解 (1)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2)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a.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b.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c.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在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 3.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1)仲裁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举证责任倒置: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由单位举证,否则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3)集体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4)仲裁裁决:下列争议做出的仲裁裁决对用人单位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b.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 4.诉讼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劳动者在法律仲裁程序和阶段要走规定的流程,给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事实依据而存在而提出,若不对赔偿金请求权进行有效合规和时效期间内的处理,将可能导致劳动者无法另行申请劳动仲裁的可能,因此劳动者要按照规定及时申请。 优质回答劳动纠纷仲裁前置的法律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具体内容如下: 调解与仲裁的选择: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当然,当事人也可以跳过调解环节,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前置原则:在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劳动争议之前,仲裁是一个必经的程序,即所谓的“仲裁前置”。 目的与意义:该法律规定旨在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高效解决劳动争议,减少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情况,从而降低社会成本。同时,仲裁前置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个相对公正、专业、便捷的解决渠道,确保了劳动权益的有效保护。此外,这一制度还体现了国家对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视,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责任要求,有助于培养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意识,推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升。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天枢律网 其他栏目。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什么 (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前置程序是什么? (二)
劳动纠纷仲裁前置的法律规定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