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相对性的6种例外:合同相对性的法律依据

合同相对性的6种例外:合同相对性的法律依据

合同作为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其效力原则上仅及于合同当事人,这是合同相对性的核心要义。然而,在复杂多变的法律实践中,合同相对性并非绝对,存在多种例外情形。本文将围绕“合同相对性的6种例外及法律依据”展开探讨。

一、合同相对性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明确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即合同的效力原则上仅及于合同当事人。然而,法律同时也为合同相对性设定了例外,以适应社会实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二、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享有债权。例如,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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