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是常见的问题之一。这些纠纷的案由多种多样,涵盖了从项目初始阶段到最终交付使用的各个环节。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案由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以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了解这些案由,有助于更好地预防和解决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哪些 (一)

最佳答案案由是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性质的概括,代表案件的名称。依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具体涵盖了以下几种案由:
首先,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涉及的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于地质勘察工作所签订合同中产生的争议。
其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指的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因设计合同的签订、履行或终止而产生的纠纷。
再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因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产生的争议。
另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涉及到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对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产生的争议。
此外,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指的是在建筑项目中,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因分包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同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指的是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监理合同中产生的争议。
还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指的是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因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产生的纠纷。
最后,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和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分别涉及铁路建设项目和农村房屋建设施工中,因合同产生的争议。
这些案由涵盖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多种情形,有助于法院准确理解和处理相关案件。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包括什么 (二)
最佳答案建设合同纠纷案由是法律体系中对建筑工程相关法律争端的分类。最高法院明确将这些争端细分为多个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等。当任何一方在这些合同框架内产生争议时,他们可以以建筑工程纠纷为诉点,向法院提出诉讼。
勘察合同纠纷通常涉及在项目开始阶段对土地进行的地质、地形等基础调查,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生错误或者未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标准,可能导致纠纷。设计合同纠纷主要围绕项目的设计阶段,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标准、设计变更等方面产生的争议。施工合同纠纷则通常涉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工期延误、工程变更、付款争议等。
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则通常在工程款支付问题上产生,特别是在承包商的权利与业主的支付义务发生冲突时。分包合同纠纷则涉及在工程中承包商将部分工作分包给第三方,由于分包合同的执行、分包商的资质、分包工作质量等问题引起的争议。监理合同纠纷则主要发生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可能因监理方的职责履行不力、监理标准不符合合同要求、监理行为不当等导致的争议。
总之,建设合同纠纷案由涵盖了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付款到监理等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对每个环节的争议都有相应的法律框架进行处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有什么 (三)
最佳答案在处理建设合同纠纷时,最高法院将案件类型划分为若干具体类别,以更准确地定位和解决争议。以下列举了几种常见的建设合同纠纷案由:
一、勘察合同纠纷:这类纠纷发生在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之间,主要围绕勘察工作的完成情况、勘察成果的准确性以及合同的履行问题产生。当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准确、完整的勘察成果时,可以此为案由提出诉讼。
二、设计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通常发生在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涉及设计工作的质量、设计变更、设计费用支付等问题。如果建设单位认为设计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或导致设计变更增加额外费用,可基于此案由提起诉讼。
三、施工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常见于施工方与建设方之间,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争议。当施工方认为建设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或对工程质量有不合理要求时,可据此提出诉讼。
四、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在施工合同中,如果施工方因建设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而主张其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这类纠纷即为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施工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当建设方破产、解散或无力偿还债务时,施工方有权优先获得工程的变现款项。
五、分包合同纠纷:当建设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总包合同中包含分包内容时,如果分包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如分包方违约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建设方与分包方之间的争议即为分包合同纠纷。
六、监理合同纠纷:监理方与建设方之间可能因监理服务质量、监理费用支付、监理职责履行等问题产生纠纷。若建设方认为监理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充分有效的监理服务,可以基于此案由提起诉讼。
列举的纠纷案由为处理建设工程合同中出现的常见问题提供了法律框架,有助于双方在发生争议时明确诉求,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遇到具体的建设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案由,以维护自身权益。
建设工程案由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
最佳答案案由主要是以法律关系进行划分,而并非单纯以合同所涉的名称来判断。在介绍案件时,案由能够帮助我们较快厘清案情。法院立案确定案由时,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主张的法律关系、提供的初步证据,审查后予以确定相应立案案由。
案由并非一成不变。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则可能需要原告变更法律关系、变更相应的案由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所涉案由及相应特点介绍如下: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11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三级案由,一级案由为“第四部分 合同、准合同纠纷”,二级案由为“合同纠纷”,向下为9个三级案由:(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三级案由,包括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9个四级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总览对应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无法归入9个四级案由的案件。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
实际施工人起诉包括发包人等主体在内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如果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人,起诉合同相对人以外的主体要求承担责任,被告主体既有合同相对人,亦 有发包人,还有可能为不是合同相对人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则超出了案由四 级案由中的任何一种范畴,故上移确定为本案由。
2
工程总承包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承包方式与平行发包模式下多有不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总承包人与建设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由工程总承包合同(含招投标文件)确定,实质上可能包含设计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技术培训合同等诸多内容,远远超过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畴。
3
混合责任
在涉及工程质量责任甚至工程质量事故的案件中,发包人主张承包人应当承 担相应的施工责任,承包人认为该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发生全部或部分系由于勘察人、设计人提供的文件不准确或有误、监理未尽到监督管理职责等所致,致使追加共同被告或第三人的。如勘察报告中提供的地下土质、水文情况不准确,设计文 件存在缺陷,监理旁站记录虚假等。
由于所涉主体有发包人、施工人、勘察人、设计人、监理人等,各方可能根据过错情况承担混合责任。则案由也就难以归入任意一个建设工程的四级案由。
1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人之间 因工程造价、质量、工期、安全、索赔、已付款以及违约金、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产 生的争议所立的案件。
此处的发包人应作狭义理解,即建设方、甲方,不包括从建 设方承包后将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的承包人,但应包括工程总承包模式 下,工程总承包人(发包人)与施工部分的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之间就施工合同 项下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
2
诉讼请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最为常见的类型之一。其中, 多数为施工总承包人起诉发包人索要欠付工程款、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主张建设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少数案件为发包人起诉施工总承包人主张工程质量问题、工期逾期、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罕见案件中亦存在发包人主张超付工程款等。
3
案件特点
相对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标的更大,合同约定更为完 备、明确。
从收集证据的角度,难度相对较小,除少部分特殊情况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有备案;合同的签约过程可能经过招投标程序,招 投标部门应留有存档;竣工手续可以通过查阅竣工验收备案表加以证明;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包含施工图等)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可以调取。
此外,施工过程的资料往往相对较为规范、齐全。从主体的角度,发包人往往为建设方,工程建设规模较大,施工总承包人往往是具有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管理制度相对规范。同时,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对双方履约的情况进行监督。
从代理的角度,发包人和施工总承包人就争议标的金额较大的案件,往往更有意愿 委托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其在代理思路、证据组织、代理意见发表等方面,更能够 抓住重点,也更有利于案件审理工作。
4
特别提醒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并不仅仅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其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四级案由除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外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一并适用。
其条文规定中的有关价款结算、合同效力、合同解除、工程造价及质量司法鉴定等,适用时别无二致。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解构与重塑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思维与方法》,周利明著,法律出版社。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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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天枢律网 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