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但是有个10岁的儿子,自己不想要,因为工资低没有能力抚养,但是儿子想跟着我,怎么办 (一)

女方起诉离婚,但是有个10岁的儿子,自己不想要,因为工资低没有能力抚养,但是儿子想跟着我,怎么办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离婚中,对于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主要由双方协商,法院也会考虑十周岁孩子的意见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一般在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

2、夫妻双方离婚后,亲子关系并不消灭,双方对于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都应该继续承担抚养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孩子由您抚养,孩子的父亲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3、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如果您因为工资低,即使收到孩子父亲的抚养费后仍然无法满足孩子的生活、教育的需要,您可以以您孩子的名义要求孩子的父亲增加抚养费;

4、法院作出有效裁判后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行动建议】

1、在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就抚养费问题起诉并获得了生效判决,孩子父亲拒不支付的,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人民法院会主动强制执行,您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离婚时判决孩子父亲支付应当支付的抚养费后无法满足孩子的生活、教育的需要,您可以以您孩子的名义要求孩子的父亲增加抚养费;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第六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2024 (二)

贡献者回答小孩抚养费的最新标准,一般都是要看当事人是否有固定收入。若是有固定收入的,那抚养费一般是固定收入的20%~30左右。若是没有固定收入的,那抚养费一般按照同行平均工资比例来进行收取。 一、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之,关于小孩反悔的标准是有一个具体的比例的,在上面已经进行了详尽的说明,但是若是一方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要求其强制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孩子多大不用判抚养权归属? (三)

贡献者回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并且能够独立生活,就不用判决抚养权归属问题,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判给母亲,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孩子判给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和保护合法权益的一方,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会优先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 一、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孩子多大不用判抚养权归属

孩子已经成年超过十八周岁,并且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离婚就不存在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判决问题,否则对于年满十周岁的孩子,夫妻需要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形式,判决离婚后孩子随谁一起生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直至十八周岁为止。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孩子抚养权归属判决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并且具备独立自主生活的能力,那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就不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否则根据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和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不带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费。

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四)

贡献者回答关于离婚案中的子女监护权法条解读:

尽管父母离异,监护人与被监护人间的亲子归属关系依旧存在。

离异后,子女无论由哪方抚养,仍属另一方及其父母的亲生子女。

离婚后,父母依然享有抚养子女、教导子女以及确保他们受到保护的权利及义务。

0至2岁以下的幼儿,通常由母亲担任主要监护人;

若父母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则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8岁的儿童,应尊重其个人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五)

贡献者回答夫妻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有其他原因不适合跟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也可以判给父亲直接抚养,双方都同意的,可以考虑轮流照顾孩子。

一、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升蔽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吵友州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事实上,我国法律制度中对于小孩抚养权的规定是非常详细的,通过法律规定也应该知道,法律从未规定过哪些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必须要判给父亲或者母亲,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充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才能相对准确的分析。

明白女方起诉离婚,但是有个10岁的儿子,自己不想要,因为工资低没有能力抚养,但是儿子想跟着我,怎么办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天枢律网 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