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优质回答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1.从旧原则。从旧原则,是指新的法律不具有溯及力,对于任何犯罪行为,无论新旧法律的规定如何,一律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2.从新原则。从新原则,是指新的法律具有溯及力,对于新法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无论新旧法律的规定如何,一律适用新的法律。

3.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对于新法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原则上适用旧法,但当适用新法对被告人有利时,则适用新法。

4.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是指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对于新法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原则上适用新法,但当适用旧法对被告人有利时,则适用旧法。

首先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国家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了某种当时是合法但是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当前的法律处罚他们。 不少学者认为,“法律不溯及既往”应该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其次,作为“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许多国家同时还认为法律规范的效力可以有条件的适用于既往行为,即所谓的“有利追溯”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八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根据该条规定确立法的溯及力原则:从旧兼有利。

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 (二)

优质回答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即不能对已经存在的犯罪事实追究法律责任,并禁止重复惩罚。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不得轻重不分或者有失公正。这一原则同时也要求,刑法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具有追溯力,即不得对已经存在的犯罪事实追究法律责任,更不能对已经判决过的犯罪行为再次进行惩处。罪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它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了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权益,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进步和完善。

是否存在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案例时有发生。例如有些地区或部门在实施治安监管时,曾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了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将其移送刑事诉讼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做法是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更应该注意遵守这一原则,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维护公正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不告不理原则的

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有明确体现 (三)

优质回答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基本原则之一,指罪名、刑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明确规定。现行法律不允许追溯既往,不得对行为人进行无罪推定以外的不利修改。

罪刑法定原则又称“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即行为人的罪名和刑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任何情况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它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实施刑罚的基本规则之一。罪刑法定原则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罪名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不得瞎编乱造,否则将涉及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2. 刑罚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不得恶意增加、变相降低或超过法定幅度,否则将涉及司法违法的法律责任。3. 违法行为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行为人只有明知违法才能被定罪,不能对行为人进行无罪推定以外的不利修改,否则将涉及违反法律程序的法律责任。

罪刑法定原则如何保障公民权利?罪刑法定原则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础。它限制了司法部门的裁量权,使刑罚的认定更具确定性和规范性,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此外,罪刑法定原则还要求法律必须具备明确性和确定性,便于公民理解、适用和遵守。这也为公民行使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过度惩罚和司法不公等现象,建立公正、规范、可信赖的法制环境,使司法实践更加科学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清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答宽纳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什么叫“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四)

优质回答“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具体含义如下:

1.从定义上来看:

(1)法律具有指导作用。无论是明确的指导还是无限期的指导,它都为人们提供了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在颁布新法律之前,新法律没有提供既定的行为模式。

(2)因此,颁布后的新法律不能根据模型指导前人的行为。换句话说,新法律颁布前人们的行为只能根据当时的法律进行调整。

(3)此外,法律还具有预测效应,即由于法律的存在,人们可以预先估计相互行为的法律后果。然而,未发布的法律并未由人们预见,自然也无法发挥任何作用。因此,新法律不具追溯力。

2.该原则的具体表现:

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国家不能用现行法律来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也不能用现行的法律来惩罚当时合法的人们过去的行为。从而限制国家权力的扩张和滥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护人们所期望的信赖利益。

3.现代国家一般遵循的原则:

(1)首先是“法不追溯”的原则,即国家不能使用现行法律来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也不能基于人们从事某种合法行为的事实。时间但现在似乎是非法的。法律惩罚他们。许多学者认为“法律不追溯”应该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2)其次,作为“法不追溯”原则的补充,许多国家也认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过去的行为,即所谓的“有利可追溯”原则。在我们的国家法律中,有利的可追溯原则反映在过去行为或关系在当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但根据现行法律是合法的,则在对所有人都有益的情况下。

(3)有关各方应该按照新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并予以保护。在我国的刑法中,“有利的可追溯”被表达为“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律原则上不追溯,但新法律并不认为属于犯罪或只受到较轻处罚的,采用新法律衡量。

拓展资料:

1.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2.溯及力出自法律出版社的《法学导论》(杨宗科主编):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3.对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从旧原则,即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即刑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

4.上述诸种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既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又适应实际的需要,为绝大多数国家刑法所采,我国刑法亦采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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