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个人用工合同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一份个人用工合同范本,旨在提供一个结构清晰、内容全面的合同模板。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在签订此类合同时,都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满足双方的实际需求,从而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个人用工合同范本 (一)

个人用工合同范本

贡献者回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个人用工合同范本”,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

个人用工合同范本1

甲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 年,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 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 天,每天工作 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11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 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二:《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用工合同范本2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

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天,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六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七条 病假和事假

1.乙方请病假,须凭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乙方在一个合同期(年或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天,工资按照%发给;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公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2.乙方请事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年或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天:超过天,将扣发天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天,扣发天工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_月_日 年_月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个人用工合同范本3

甲 方

乙 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合同终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人社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人社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陕西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用工合同范本4

甲 方:

乙 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方因工作需要,拟聘用乙方担任 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资

乙方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种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因三种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

两种情形,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种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实际损失(包括培训费用、经济损失等)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四、规章制度

甲方已经制定详尽的内部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体的内容,乙方签订本合同视为已对此规章制度知悉并已完全理解。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个人用工合同范本5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部门,从事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以及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从性质上看,劳动合同是受到劳动法调整;而用工合同是一个类似于提供劳务,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它是受到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

一、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在与自己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工作。

用工合同是用人单位不是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专业的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这时该用人单位实际上是用工单位。这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是与派遣公司鉴定劳动合同,与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用工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用工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用工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用工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工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用工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二、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

具体讲:劳动合同与用工合同,它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合同。

第一,从性质上看,劳动合同是受到劳动法调整;而用工合同是一个类似于提供劳务,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它是受到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

第二,劳动合同是按劳分配的原则,而用工合同它是一个等价交换。

第三,劳动合同它的内容是由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这两部分,法定条款其中就有要为员工缴纳相关的保险,而用工合同,不存在上保险。

第四,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一些违法的情况,劳动部门是有权利管的,比如劳动局的执法大队。而用工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的话,就直接到*去起诉,劳动合同需要一个劳动仲裁,如果通过这个劳动仲裁之后对结果不复,再到*去起诉,从这个程序上来看是这样的。

第五,劳动合同如果发生一些违法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三方面的责任,一个是行政责任,一个是赔偿责任,还有一个是刑事责任,*人身自由。

三、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分

1、双方当事人关系。用工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没有从属性,劳动合同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单位,劳动者隶属于单位。

2、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用工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3、报酬性质。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需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

4、法律适用。用工合同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调整。

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也是普遍的两类用人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法定条件与劳动者也可以签订用工合同。在进行劳务活动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般都会签订合同。根据需求,可以是用工合同,也可以是劳动合同。两种合同都受法律保护。

临时用工协议一般签多长时间 (三)

贡献者回答临时用工协议一般签订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最长可以签订六个月,这是因为临时性工作岗位的定义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就是指那些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因此,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也应当遵循这一规定,不得超过六个月的期限。

临时用工协议的法律规定:

1、定义:临时用工协议是指企业与临时工之间就短期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事项达成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通常不适用于企业的主要业务或长期工作;

3、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用工协议的签订时间通常不得超过六个月;

4、权利义务: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5、终止条件:协议应规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如工作完成、合同期满或其他约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临时用工协议一般签订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这是因为临时性工作岗位的定义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用工合同 (四)

贡献者回答劳务用工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明确双方劳动关系及权利义务而订立的书面协议。以下是劳务用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及要点:

一、合同期限

起始与终止日期:明确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以及试用期的具体时长。试用期规定:试用期是双方相互了解、选择的期限,期间劳动者的权益可能有所不同,需明确试用期的起止日期。

二、工作内容

岗位安排: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需要,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职责范围:详细列出劳动者在该岗位上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安全保障:用人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工作时间:执行国家的工时制度,不随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如需执行特殊工时制度,应提前告知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四、其他条款

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合同变更与解除:明确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争议解决: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劳务用工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双方应认真签订并遵守。

明白个人用工合同范本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天枢律网 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