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管辖 (一)

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管辖

最佳答案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如何确定 (二)

最佳答案被告住所地确定方法:

1. 居住地址。被告的居住地址是最基本的住所地依据,包括常住地址和临时居住地址。若被告长期居住在某一地址,该地即为住所地。

2. 户籍地址。如果被告的居住地址不确定或者变化频繁,可以根据其户籍地址确定住所地。户籍地址是被告法定登记的地址,具有法律效应。

3. 被告工作单位的地址。在某些情况下,被告的工作单位地址也可以作为确定住所地的依据,尤其是当工作单位的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时。

详细解释如下:

居住地址的确定:

被告的居住地址是其日常生活中主要生活场所的所在地,通常也是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主要地点。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通常会首先考虑被告的居住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和调查取证的主要场所。因此,居住地址是确定被告住所地的重要依据。

户籍地址的重要性:

当被告的居住地址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时,户籍地址就显得尤为重要。户籍管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行政管理制度,被告的户籍信息是其法定登记的信息,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户籍地址可以作为确定被告住所地的另一重要依据。

工作单位的考量: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告的工作单位地址也可以作为确定住所地的依据。特别是在被告的工作地点与其居住地重合的情况下,工作单位地址实际上就是其住所地。此外,工作单位往往也是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和调查取证的重要场所之一。因此,在考虑被告住所地时,工作单位地址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考量,可以较为准确地确定被告的住所地,从而保障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被告住所地 如何确定 (三)

最佳答案在确定被告住所地的法律问题上,首要考虑的是双方协议管辖的约定。然而,根据《民诉意见》第17条,如果协议选择不明或存在多个可选法院,协议将被视为无效,此时应依据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规则来决定。在本案例中,双方的管辖协议并不适用,因为其约定无效。

法定管辖则涉及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被告的住所地通常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即乙市。但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然而,由于李某的妻子表示他半年前仍在乙市的家中,丙市并未达到连续居住一年的条件,因此不能算作他的经常居住地。

至于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纠纷中,贷款方所在地通常是默认的履行地,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例中,甲市是贷款方所在地,因此为合同履行地。由于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双方对此有特殊约定,丙市依然不具备管辖权。

综上所述,丙市的人民法院对该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不具有管辖权,其管辖权问题应根据法定的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规则来确定。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被告住所地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天枢律网 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