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具体如何量刑 (一)

贡献者回答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进行,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却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故意包庇的司法工作人员:
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的司法工作人员:
情节较轻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如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判决,将处以十年的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司法工作人员:
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综合考虑了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旨在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社会秩序。
徇私枉法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二)
贡献者回答徇私枉法罪涉及司法工作人员违反法律和事实,故意作枉法决定或裁判。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若对明知无罪之人进行追诉,或对明知有罪之人故意包庇不予追诉,或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若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并实施上述行为,则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包括: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决定或裁判。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在监狱内对罪犯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时。此外,人民陪审员也可以构成本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所作决定或裁判违背事实和法律,希望枉法结果发生。
在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到罪与非罪的界限。司法工作人员虽然作出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决定或裁判,但若非出于故意,只是由于思想方法片面、工作方法简单、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不足导致的错捕、错诉、错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在具体操作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规定》提供了参考。
关于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果司法工作人员以妨害作证或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手段徇私枉法,或者犯徇私枉法罪的同时又触犯刑讯逼供罪或暴力取证罪的,应从重罪即徇私枉法罪定罪处罚。
在刑事附带民事审判中,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部分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刑法》第399条第1款徇私枉法罪。但同时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都作枉法裁判时,应从一重罪处断。
司法工作人员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决定或裁判,但没有徇私、徇情的,不构成本罪,应构成滥用职权罪。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严重影响刑事追诉活动的,应以徇私枉法罪定罪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以作假证明、笔录,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手段包庇犯罪分子,同时触犯《刑法》第399条第1款和《刑法》第305条、第307条的,应从重罪即徇私枉法罪定罪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399条第1款规定处罚时,应注意“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为加重处罚情节。在处罚时,应根据犯罪手段、损害的公民权益、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若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并实施本罪,其受贿行为同时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 (三)
贡献者回答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
4、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出于徇私、徇情动机,造成错押、错捕当事人的,一般不构成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根据立案标准,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成为相关罪为主体。但是,只有负有刑事追诉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即具体承办案件和指示、指挥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成为相关罪的正犯。司法机关为了谋取某种利益,集体研究共同犯本罪的,应当对组织、策划、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四)
贡献者回答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涉及对特定行为的严格规定。首先,若执法者明知对象没有犯罪事实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却通过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手段以追求刑事责任立案、侦查、起诉与审判,即构成徇私枉法罪。其次,对于明确的犯罪事实,若知情却故意包庇,阻止立案、侦查、起诉与审判,同样触犯此罪。再者,通过不法手段,故意使罪责加重者受较轻追诉,或反之,也属于此类罪行。在立案后,若违法不采取强制措施,中断侦查,或违反法律撤销、变更强制措施,导致嫌疑人脱离司法控制,亦被视为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做出不公判决,例如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量刑不当,也是此罪的范畴。最后,任何违背法律与公正原则,意图谋私的司法行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词在撰写时,应当针对具体罪名和案件事实进行,通常包括对指控的反驳、法律依据分析、证据评估、可能存在的合理解释等部分。对于徇私枉法罪而言,由于其涉及司法公正与道德的深层次考量,辩护理由难以套用固定模板,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述。辩护人需要深入理解法律精神,结合案件事实,提出有力的辩护观点,以确保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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