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听闻一些关于避税手段的新闻,其中不乏通过工资造假来逃避税务的情况。这种做法看似能够为企业或个人节省一大笔开支,实则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当虚构的工资条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时,不仅会扰乱国家税收秩序,更可能触及法律的红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谁会承担这一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呢?是策划者、执行者,还是与之相关的所有人?这值得我们深思。

为避税工资造假谁会承担后果 (一)

为避税工资造假谁会承担后果

公司利用员工偷税漏税当然是由公司的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员工并没有实质上的责任。对单位涉嫌偷税漏税的处罚是判处单位一定的罚金,并且要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公司有很多可以合理避税的方法,但是不能利用员工故意的去偷税漏税,员工在其中其实也是被利用的工具了。

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并没有实质上的责任。偷税漏税罪处罚方式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偷税漏税罪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下述三种行为方式是对偷税犯罪行为手法的总的概括。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所谓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账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账外设账、账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

(1)明销暗记;

(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

(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等。

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公司多报工资是偷税吗 (二)

可能构成偷税漏税。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公司多发工资是为了规避个人所得税,这种行为就属于偷税漏税的范畴。公司应该按照员工的实际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通过多发工资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如果公司多报个税,虚增成本费用,这也属于偷税漏税行为。员工可以通过个税APP投诉,申报记录、工资条和银行卡实际收到工资的流水都可以作为证据。税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查实处理。

3、如果公司多发工资是出于其他原因,比如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福利等,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构成偷税漏税。如果公司因工作疏忽而偶然虚增工资,并及时发现并纠正,通常不会被判定为违法。

公司偷税的处罚后果如下:

1、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税务机关会追缴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

2、罚款

公司需缴纳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会根据偷税数额的大小和占应纳税额的比例来确定。

3、刑事责任

如果偷税漏税行为构成犯罪,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如法人代表、财务人员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偷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处罚可能更为严厉,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行政处罚

除了处罚外,公司还可能面临其他行政处罚,如限制经营等。

5、员工责任

如果员工参与了偷税漏税行为,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偷税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观故意

偷税行为必须是出于主观故意,即公司或个人明知自己有纳税义务,却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

2、客观行为

实施了具体的偷税行为,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

3、数额较大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4、情节严重

偷税行为情节严重,如偷税数额巨大、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帮公司工资抵税违法吗 (三)

在我国,工资抵扣税额需遵守税收法律,违规操作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抵扣政策有具体的规定与限定。

如公司采取虚假薪酬或夸大工资额的方式避税,即构成偷税。

此种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一经查实,税务部门将对其处以行政处罚,包括追回税款、征收滞纳金及罚款。

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逃税罪,相关责任人须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企业务必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真实上报员工薪资与纳税信息,以免陷入法律纠纷。

企业偷税漏税会涉及员工吗 (四)

不一定。如果员工没有参与则不需要承担责任,若员工参与则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是员工该缴纳的税款,企业也没有代扣代缴的话,是需要个人补缴的,企业除了补缴应交税款外,还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滞纳金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 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帮助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判刑。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天枢律网 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