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侵占罪立案标准 (一)

土地侵占罪立案标准

最佳答案土地侵占罪在刑法中通常被表述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该罪名的设立旨在保护土地资源,防止非法侵占和破坏土地的行为,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积、土地类型、是否改变用途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判断。行为人需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规,避免因非法占用土地而面临法律制裁。

主观方面:行为人需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无权占有土地,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主观故意是土地侵占罪成立的核心要件。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占有土地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占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拒不退还等。具体行为可能涉及侵占罪或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客体方面:土地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可能涉及私人土地、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

主体方面:土地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能成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

非法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的,达到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到5亩,或者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的,也符合立案条件。此外,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20亩,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10亩的,同样构成犯罪。

多次侵占行为的累计计算

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侵占土地行为,未经处理的,数量可以累计计算。

其他严重情节

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土地严重毁坏、生态环境破坏,或者引发社会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占用林地罪立案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二)

最佳答案1、对于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刑事立案标准,界定如下:

指的是未经合法授权而批准占用基本农田面积达10亩之上;

或是非法批准占领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区域超过30亩之巨;

又或非法批准征占其他类型土地达到50亩的情况;

此外,即便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量要求,但因而导致相关部门、个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30万元人民币,亦属于应立刑事案件的范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

国家公务人员如存在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手中权力,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情节若较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

如果给国家或集体利益带来特别严重后果,则可能处以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施行的《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所确立的原则:

当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用于改变用途,且情节恶劣者,将以非法占有耕地罪论定刑罚。

刑法中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三)

最佳答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在5亩,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在10亩的,或者严重损毁种植条件,严重污染基本农田的。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刑法中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农用地是集体土地,就算是本村村民使用农用地,都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村级地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也没有权利非法占用农用地。若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村民可以到县级政府等有关部门投诉。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

最佳答案《刑法》规定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未规定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的;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的;其他林地十亩等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私自占用集体土地刑法立案标准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天枢律网 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