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污和强奸的区别 (一)

奸污和强奸的区别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强奸,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强奸的对象首先一定要是女性,再者主体必须是男性(在我国实务和理论界对强奸罪的理解还是没有涉及到女性同性强奸的,女性只能在共同犯罪中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还有就是必须有发生性关系的主观动机。而性侵犯包含的就比较广了,只要是违背他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即可,至于是否异性之间不限,是否发生性关系不限。只要是进行与性相关的活动就可以。在刑法中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就是典型的性侵犯。在实务中的男子猥亵其他男性的,也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这都是性侵犯的范畴。所以性侵犯与强奸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强奸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却不限于强奸。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奸污的词语奸污的词语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奸污的词语有:含垢纳污,纳垢藏污,贪污受贿。

奸污的词语有:含垢纳污,同流合污,贪污狼藉。2:注音是、ㄐ一ㄢㄨ。3:词性是、动词。4:结构是、奸(左右结构)污(左右结构)。5:拼音是、jiānwū。

奸污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

奸污jiānwū。(1)男子使用暴力或欺骗手段与女子性交。

二、引证解释

⒈亦作“_污”。亦作“奸污”。强奸或诱奸。引唐李商隐《杂纂》:“_污僧尼_行童。”明沉德符《野获编·内监·何文鼎》:“又延龄被酒,奸污宫人。”洪深《电影戏剧的编剧方法》第六章:“为姊妹被奸污而复仇。”⒉玷污;_改。亦比喻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引元王恽《汲冢怀古》诗:“孔子修‘六经’,亦已防_污。”老舍《四世同堂》十七:“自从敌人进了北平,报纸被奸污了以后,他就停止了看报。”

三、国语词典

以强迫或欺骗手段和人发生性行为。唐.李商隐《杂纂.卷上.恶不久》:「赃滥官打骂公人,奸污僧尼骂行童。」也作「奸污」。

四、网络解释

奸污奸污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jiānwū,是指男子使用暴力或欺骗手段与女子性交。出自唐李商隐《杂纂》:“奸污僧尼骂行童。”

关于奸污的成语

纳垢藏污纳污藏疾羹污朝衣贪污腐化贪污狼藉藏垢纳污藏污纳垢喷血自污

关于奸污的造句

1、这还有假!董卓夜宿皇宫,任意奸污宫女和先皇妃子,挟天子以令天下人,任意杀戮朝廷大臣,意图谋朝篡位,他不是奸臣谁是奸臣

2、大卫的一个儿子奸污了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3、士兵们企图奸污她却没有成功,因为他们发现她的身体奇重无比,根本无法搬动。

4、女儿惊醒后反抗,李某全然不顾,强行奸污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5、因不识路,她上了一辆红色电瓶车,不料车主卢某,途中心生歹意,竟将吴燕带到偏僻处进行抢劫,见吴燕年轻漂亮,卢某又将其奸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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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和奸污的区别 (三)

贡献者回答强奸和奸污的区别为强奸是用暴力手段,奸污用暴力或欺骗手段。强奸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奸污是指男子使用暴力或欺骗手段与女子性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震怒!校长竟长年奸污多名女生,曾被媒体评为500多人的爸爸 (四)

贡献者回答刘爱叶,57岁。

曾经的他,是湖北随州某所技校的老师,2010年9月,他拿出自己的积蓄,创办了随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

他,曾被媒体大力宣传,是国内知名的“爱心人士”,被媒体称为500多个残障儿童的“爸爸”。

殊不知,头上顶着“博爱”两个字的他,背后竟然是个强奸学生的畜生。

2022年5月,刘爱业因“猥亵女童”被捕,由此才缓缓揭开他长达四年奸污学生的历史。

陈思思(化名)的家人,因为看到媒体对刘爱业事迹的报道,所以把自己的女儿送进他创建的学校。

2018年9月,陈思思还差1个月满14岁。

校长叫她到办公室,送她一份“礼物”——强奸了刘思思。

此后,刘爱业多次让她来办公室,紧闭住大门,在外人看不到的地方,满足他的恋童癖。

或许因为校长情有独钟,偶尔也会开车搭她到不同地方,或是偏僻的地点,或是高架洞下。

陈思思的噩梦,持续了接近4年,直到2022年5月。

警方带陈思思去做身体检查,她的胸罩内面布料检测出刘爱业的DNA,这,才坐实刘爱业的罪行。

有相同遭遇的,不仅只有陈思思,博爱学校的不少女生,也表示曾经被校长摸过、脱掉裤子……

万万没想到,曾被媒体称为500名学生的爸爸,这下真变成学生的“爸爸”。

刘爱业的罪行被揭发后,博爱学校停办。

事发一年后,有人发短信辱骂陈思思,指责陈思思污蔑刘爱业的事业,导致学校停办,使得其他孩子无学可上。

学校发生强奸案并不少见,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乱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光是2018年到2022年,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就得到13.1万人。

最高检的副检察长童建明在2023年3月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五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年均上升3.6%。

受害儿童主要是中小学年龄段,占比达到83.95%。

性侵儿童案件,主要是熟人作案,比例高达87.87%,其中,教师和教职工这个群体占比很高。

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仅是公开的。

还有更多受到性侵的女童,至今仍藏在桌子底下。

因为性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多遭受侵害的女童,受限于与老师的关系、自身的发育程度,许多女生不敢告知家人,继续忍受被恶魔凌虐。

有许多家长就算知道,出于名声的考虑,往往选择低调处理。

一系列的原因,导致公开的数据,比实际情况要少得多。

不仅是未成年的女童,哪怕是成年的女性,根据《危险的熟人》这本书,也有25%的人遭遇过强奸或强奸未遂。

你的女儿,或是你认识的女性,说不定曾经就遭遇过性侵犯。

老师自古以来在东西方文化具有很高的地位,我国自不用说,老师承载“传道、授业、解惑”的崇高使命,老师是道的载体。

西方则因为教会占据主导地位,知识的垄断权掌握在教会手中,神父自然受到万人崇拜。

现在有些教师道德沦丧,猥亵强奸学生的事屡见不鲜。

这是因为,曾经知识只掌握少数人手中,掌控知识的老师,为了自身的名声,自然要对自己有更严格的道德要求。

如今知识大众化,教师往职业化方向发展,教师队伍壮大的过程中出现鱼龙混杂的现象。

如果要减少教师强奸学生案件发生,要从加重违法成本+提高教师入职门槛+清除败类这三大方面入手。

在我国,强奸一般只判5年左右。

如果性侵的是未成年人,或者影响恶劣,最高可以判死刑。

不过从中位数来看,判个3到5年是普遍现象。

例如刘爱业从2018到2022年这4年时间,在校长办公室、学生集体宿舍等场所奸污多名未成年学生,却只判3年6个月。

正是因为性侵案难以取得证据,在法院的判处中,结果往往有利于施害者。

博爱学校的几名受害者家属认为“判得太轻”,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但是被检察院拒绝。

如果法院的判处太轻,性侵的违法成本过低,难以震慑潜在的加害者,未来或许有更多女性遭遇强奸。

幸好,我国已经建立教职员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凡是涉嫌强奸、猥亵的人,理论上都不准从事与在校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既然有了这个制度,只要严格执法,或许就能大大减少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从事教师行业。

要让性侵案真正消失,少不了我们每个人的声援。

当受害者家属顶住旁人的指点,坚持上诉,我们应该给予支持,而不是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对受害人及其家人指指点点。

他们的抗诉,是为我们每个人的后代(如果有的话)争取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也是推动创建一个对女性安全、友好社会的重要力量。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天枢律网 关于奸污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