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记忆口诀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记忆口诀

<中文长标题>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记忆口诀全解析

引言

劳动合同

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内容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一些必备条款必不可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记忆和理解这些条款,本文将介绍一个实用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记忆口诀,并对每个条款进行详细说明。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记忆口诀

一单位二个人

劳动合同的部分必备条款都有哪些? (一)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的部分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劳动者的名字、劳动者的身份证号、劳动期限、期限内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可以活动的劳动报酬等。

一、劳动合同的部分必备条款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签署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签署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员工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对于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情形,处于试用期职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单位发现职员并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单位可以在不支付补偿金的前提之下,就直接将其辞退。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少公民都会选择到单位应聘的方式来活动经济收入,若是单位决定聘用职员,那么单位通常会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在合同之中,必须要包含劳动者的姓名、用人单位的名称等的事项。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二)

最佳答案(1)用人单位名称、居住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2)劳动者姓名、居住地址以及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

(3)劳动合同的期限;

(4)工作职责、内容以及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安排以及休息休假制度;

(6)劳动报酬的构成和支付方式;

(7)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8)劳动保护措施、工作条件和职业病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中的事项。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三)

最佳答案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的条款 (四)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必要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以及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3. 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开始和结束日期。

4. 工作职责、内容以及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具体安排。

6. 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

7. 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和条件。

8. 劳动保护措施、工作条件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中的事项。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补充保险以及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允许双方就其他事项进行约定。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天枢律网 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