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建筑施工合同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一个规范、详尽的合同范本能够为甲乙双方提供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界定,从而有效避免纠纷,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以下提供的建筑施工合同范本,详细列出了工程概况、双方责任、工期约定、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等关键条款,旨在为发包方和承包方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合作框架,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一)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最佳答案建筑施工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也就是发包人)与施工队(也就是承包人),就某项建筑工程经过友好商定确立的条款条约,合同包括建筑工程的费用、期限、质量等相关问题。合同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合同签订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避免合作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争议和麻烦。合同一经签订就产生了法律效应,任何人不得违反。下面,土巴兔小编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建筑施工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

建设单位(甲方):签名 施工队(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XX处的某项建筑工程的建设达成以下协议:

1、现就X市X地某项建筑交由乙方完成,总工程建筑面积为XXX平凡米。

2、所有工程从X年X月X日开始到X年X月X日结束,总期间为X年。若因特殊原因耽误了可经双方协定后延期并交由相关部门备案。

3、工程期间所需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指定购买,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水电气及其他相关费用。

4、在成套设备购进使用之前需要交给乙方检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如果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对于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乙方需要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施工期间甲方检查到不合格的地方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告诉乙方以便更改,经协商后进行更改。

7、乙方在竣工前5日通知甲方进行初步检验,完全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后3个月内无质量安全问题将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

8、工程结束后,一年之内乙方要对工程实行非人为破坏保修且不收任何费用。

如还有其他条款经双方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同样有效。

甲方:(签名)并盖章 乙方:(签名)并盖章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建筑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一、建设工程合同主体

1、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资质能力,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

(2)施工能力;

(3)财务情况,承包人的资金状况;

(4)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

(5)承包人的社会信誉;

注意: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2、更应注意承包商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3、合同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

二、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

在合同的签订形式上、就存在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具体形式。它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组成。可以包给一个单位签订总包合同再由总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各分包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对总包单位全面负责。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其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顺利履行合同的保障,也是合同争议时解决纠纷的依据。对此必须详细明确的加以规定。

1、关于监理

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度,对保证工程质量关系重大。《合同法》专门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如建筑法)、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关于工期

(1)、开工日期前明确。

(2)、竣工日期需要明确。

3、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4、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5、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6、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注意事项:

(1)、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2)、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3)、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4)、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7、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8、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1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9、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10、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11、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2、关于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

作用:不要写“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或“合同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避免合同无效的可能性。

13、合同订立地点填写“本方”。

作用: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公司所在地法院拥有诉讼管辖权。

14、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编后:这就是一份简约的建筑施工合同范本了,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合作都需要签订合同来制约。所以会立合同也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个合同范本能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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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什么 (二)

最佳答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人之间签订的,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下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几个关键点:

合同双方:建设单位与施工人。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款,而施工人则负责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这些内容规范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合同意义: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合同,施工合同不仅是施工方进行工程建造、建设方支付工程费用的契约,还是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的重要依据。合同执行:双方需严格遵循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条件符合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工程款项;施工人则需按照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按时竣工。法律约束: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对双方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确保工程按预定计划顺利推进,同时也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对于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控制工程质量和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 (三)

最佳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该解释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包括承包人无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无资质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必须招标工程未招标或中标无效、转包、违法分包等。

二、合同变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与中标合同不一致,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另签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时,应确认合同无效。

三、规划审批:发包人未取得规划许可,合同无效。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许可,无效合同可撤销。

四、资质管理:承包人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不按无效合同处理。

五、劳务分包合同:有资质承包人与总包、分包签订的劳务合同,不予确认无效。

六、损失赔偿:合同无效后,双方应举证证明对方过错、损失大小及因果关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时,可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价格等内容确定。

七、资质借用:借用有资质建筑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院予以支持。

八、争议解决: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应根据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实际进场、发包人拖延验收或未验收等情况综合认定。

九、工期顺延:承包人申请顺延工期未获确认,但可证明申请合理,视为工期顺延。

十、质量争议: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竣工,承包人应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责任。

十一、发包人责任:发包人具有设计缺陷、指定不合格材料、直接指定分包人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不予承认工程质量问题,但承包人需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负责。

十三、质量争议解决: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计价标准或方法有争议,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化,无法协商时,可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标准结算。

十四、工程质量问题: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计价标准: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化时,参照签订合同时的计价方法或标准结算。

十六、工程质量不合格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质量不合格,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十七、工程量争议:依据签证文件确认工程量,承包人未能提供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时,可依据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工程量。

十八、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视为认可结算文件,承包人请求按文件结算工程价款,法院予以支持。

十九、工程价款依据: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时,法院支持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依据。

二十、背离中标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签订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法院支持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二十一、数份合同:数份合同均无效,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时,参照实际履行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二十二、垫资利息: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视为工程欠款,不予支付利息。

二十三、利息计算: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无约定的,参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二十四、利息计付时间:建设工程已交付,自交付之日开始计息;未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开始计息;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自当事人起诉之日开始计息。

二十五、固定价结算: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十六、已达成协议结算:当事人在诉讼前对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一方申请鉴定的,法院不予准许。

二十七、鉴定范围: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

二十八、优先受偿权:承包人请求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法院应予支持,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十九、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拍卖条件时,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十、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欠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承包人请求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十一、工程价款优先受偿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

三十二、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十三、行使优先受偿权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三十四、放弃或限制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法院不予支持。

三十五、实际施工人权利:实际施工人有权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直接起诉发包人主张权利。

三十六、代位权诉讼: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十七、实施解释: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内容概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和适用解释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建设部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四)

最佳答案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

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 20xx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

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建设施工合同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天枢律网 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